劉泰英A錢 李登輝隨扈當人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01 09:20:17  


  中評社香港7月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追查新瑞都案,發現劉泰英幫李登輝處理政治獻金、選舉經費,都是用李登輝的兩名隨扈陳國勝、李忠仁當人頭帳戶,劉泰英利用代管的機會,從中A走李登輝和國民黨的錢。

  聯合報報道,至於這兩個隨扈被當成人頭,究竟是李登輝或劉泰英之意,以及是誰持相關證件前往中國信託開戶,法官說“不清楚”,判決書也沒交代。不過,李登輝在法官當初查出隨扈帳戶時,在法庭當場發飆,否認他利用隨扈當人頭。 

  劉泰英透過律師表示,他曾經幫李登輝私人保管款項,用在國內外政治用途,他現在已和李登輝把帳都結清了,並沒有侵占李登輝或國民黨任何錢。他說,給艾斯特瑞達的政治獻金,李登輝是知情且同意的。

  劉泰英說,當初從事秘密外交,剩餘款四萬多美金為什麼沒有直接匯回來,反而匯到他在美國的私人帳戶,是因為涉及外交的“特殊原因”;上訴後,他會向高院說明。

  劉泰英並指出,帛琉總統在一九九六年赴台參加李登輝的就職典禮,當時須有外交上的捐獻,但要帛琉總統簽收據被拒絕,外交部曾要他墊付美金廿萬元,他都已經墊了廿萬美金,怎麼可能侵占那四萬多美金?

  依照劉泰英的說法,兩次“總統”選舉結餘款,都匯入陳國勝、李忠仁在中國信託開設的帳戶,購買公債及活儲運用,李登輝卸任後,他曾親往鴻禧山莊報告這些帳戶和資金的使用情形。

  劉泰英昨天傍晚獲知判決結果,心情低落,表示“判的太重了”,他一定會上訴。劉泰英認為,本案當時偵查重點是在新瑞都收佣案,法院查清後,新瑞都案部分判他無罪,反而中華開發收購委託書部分,判他這麼重,他不知從何說起。

  據調查,劉泰英受李登輝委任,利用李登輝隨扈陳國勝、李忠仁名義開立帳戶,將李登輝的一筆約兩千萬元選舉保證金,存入隨扈帳戶。

  李登輝後來指示劉泰英拿政治獻金給菲律賓副總統艾斯特瑞達,劉泰英透過友人宏國集團的林鴻道安排,到菲律賓與艾斯特瑞達餐敘,表達願捐一百萬美元,由僑商黃瑞昭代墊。

  事後劉泰英為還黃瑞昭代墊款項,剛好尖美建設負責人張福國、台鳳負責人黃宗宏拜託國民黨黨營事業購買該公司股票,與劉泰英協議,願捐給國民黨政治獻金,劉於是要兩人分別將廿四萬及廿八萬多美金匯到菲國林鴻道的帳戶,同時也將李登輝兩名隨扈帳戶內的兩千萬元台幣,一併匯到林鴻道的帳戶,折合美金共匯了一百零四萬八千多元。

  林鴻道將其中一百萬美金還給黃瑞昭,剩餘的四萬八千多美金,劉泰英要林鴻道轉匯到他在美國銀行加州分行私人的帳戶。法官認為,這筆錢後來被劉泰英A走了。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