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哲有麻煩 正陷“自肥”疑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3 11:04:25  


李遠哲在告誡陳水扁“止謗莫如自修”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回頭看看自己!
  中評社香港7月13日電/即將在二○○六年十月卸任臺灣的中央研究院院長的李遠哲,卻在今年五月十日具名發布中央研究院組織章程修正第十三條條款其中的第七項,雖經由十所長提案併表決通過,仍讓“自肥”的疑雲,頓時籠罩在南港中研院的天空中。...
 
  據《新新聞》最新報道,第二十七屆中央研究院院士會圓滿落幕了,這也是李遠哲以院長身分所參與的最後一次院士會議,十月,中研院將要邁入下一任院長翁啟惠的時代了。

  再見了,李遠哲院長。

  這一次的院士會議中,就有著那麼一點點離情依依的情景在上演。七月四日傍晚,中研院第二十七次院士會議即將結束前,當李遠哲要宣布散會時,生命科學組院士錢煦突然舉手表示,他要代表全體院士,“感謝李遠哲在十二年院長任內對中研院的領導與奉獻。”李遠哲當下謙虛地回應,“非常不敢當”“你們大家都忍過來了。”

  笑聲中,畫面很溫馨,也夠感人,但一些學術大老卻在心裡嘀嘀咕咕。

  十二年以來,對於中研院院長參與公共事務的界限與分際,他們對李遠哲未必全然認同;更何況,他們翻閱中研院資料,發現台灣最高學術殿堂,竟然會發生了量身訂作的“優遇條款”--中研院組織章程第十三條在五月十日又修訂了。

  新條文中,明顯有替李遠哲“量身訂作”的跡象,讓一些院士頗有微詞,認為中研院實在大可不必這樣自壞形象。 “自肥”的疑雲,頓時籠罩在南港中研院的天空中。 

  頗有微詞 私相授受把戲,似乎正悄悄上演 

  有些院士會犯嘀咕,與不認同李遠哲的政治參與態度有關。當年,李遠哲所組成的“國政顧問團”,除了臨門一腳,完成了台灣“政黨輪替”的歷史使命之外,一方面也是想要“輔助”陳水扁,讓政黨輪替之後的台灣,能夠走向清流政治。然而,陳水扁執政六年以來,卻是"不見清流,祇見沉腐。"李遠哲卻沒有相對地針貶勸諫扁,還顯得異常低調,終於在罷扁表決前夕,千呼萬喚之下,李遠哲才現身,卻僅僅表示陳水扁的執政是“政績有限,弊案不少”,頂多是勸陳水扁應該要“止謗莫如自修”。 

  所以,有些院士就不以為然地認為,李遠哲未必有立場勸陳水扁“止謗莫如自修”,因為他們發現,那種私底下“私相授受”的把戲,似乎也正悄悄地在中研院上演著。 

  報道指出,雖然李遠哲即將在二○○六年十月卸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但今年五月十日發布的中央研究院組織章程修正第三條與第十三條條款,其中第十三條中的第七項是“獲得諾貝爾獎或相當之全球性殊榮者,得依聘審要點之規定,新聘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限制,其聘期由院長提請本院院務會議決定之”。 

  這項條款由李遠哲具名發文公布,在五月十日已經生效。根據這個條文,十月卸任中研院長長職務後,李遠哲仍然很可能可以依新的規定,繼續且長期在中研院內任職,領特聘研究員的高薪。 

  特聘研究員 部分院士私下形容為優遇條款 

  條文會修正,是在四月十五日的第十九屆評議會第二次會議上突然發動的。由中研院原分所所長王玉麟所發起,共有十位中研院的所長聯名建議要修改中央研究院章程,提議若得過諾貝爾獎的人士,可以不受最高到七十歲就要退休的年限限制,中研院仍可以“終身聘用”為“特聘研究員”。

  由於李遠哲年紀剛過七十歲,又得過諾貝爾化學獎,馬上在會場上引起一些人認為這是“量身訂作”。加上中研院的特聘研究員薪水遠比一般研究人員都還要高出許多,據學界人士指出,至少一月有二十幾萬元,最高也可能可以拿到一個月五十多萬元的薪水。終身聘用且可領高薪,於是,一些院士頗不以為然,私底下就形容這是“優遇條款”了。 

  不過,學術大老們習慣與人為善,有些人雖覺得不妥,但公開“殺風景”發言的並不多,據投訴的中研院院士透露,在場約六十幾人,但這些學界領袖都默不做聲,僅有前台大校長孫震、知名政治學者胡佛等不到在場人士十分之一的學者發言表示“不妥”。其中,有一位學者對於“終身聘用”特別反感,他當場還反問:“特聘研究員就要有研究能力,終身聘用,如果得了老年癡呆症的話,怎麼辦?”
 
  “贊成派”則提出反駁:以前中研院的研究員有年齡上的限制,造成了許多院士因此年齡一到就必須退休,其實有許多的院士非常優秀,卻因為年齡造成他們無法再繼續服務,他們才建議:得過諾貝爾獎與相當之全球殊榮者,可以終身聘用為特聘研究員,仍可在中研院貢獻智慧。 

  不過,“終身”還是太敏感了,也有點說不過去。據指出,在胡佛和孫震發言後,“不受年齡限制”終於改成“任期由中研院長決定”的折衷方案。 

  終身聘用 任期改由院長提請院務會議決定 

  胡佛接受訪問時說,當天並沒有特別討論是不是為特定的人“量身訂作”,大家都是就是否“終身”進行討論。胡佛說,改成“不受年齡限制”比較彈性,可以“彈性”聘請,不必受到七十歲就退休的限制,“這樣優秀的院士可以繼續留任。而任期的部分,要由院長提請本院院務會議決定,因此這樣可以更彈性地看要聘請幾年。”,對於是否是李遠哲的“自肥”?胡佛則說,“大家都聯想太多了”。 

  孫震受訪則表示,當天突然聽到這個提案,他個人是反對的,不過,他並不是反對李遠哲,“當天並沒有人特別提到李遠哲這個名字。”孫震說,他個人也覺得研究工作有屆齡退休的限制,未必符合世界潮流,但他認為“終身聘用”確實不妥,他祇是強調:一個人領的薪水,應該要和他的工作投入和貢獻來決定,“為了酬庸的目的,而付出很多的薪水,大概就不是很合適了。”

  在幾位學術大老的“軟性勸說”下,當天條文還是表決通過了,不過,“終身聘用”改成了“任期的部分,要由院長提請本院院務會議決定”。 

  在院士會議期間,記者在現場也訪問了多位當天與會的中研院評議委員們,大家都對這個話題感到“很敏感”,絕大多數都不願意具名表示意見,有些人說:“不錯啊,可以讓李院長繼續貢獻,”有的則表示:“又不是針對李遠哲個人。”不過,也有多位院士和中研院學術單位負責人覺得此時此刻,王玉麟等人推動這個修法“有點不妥”。因為,過去也有楊振寧、李政道、丁肇中也都得過諾貝爾獎,也早過了七十歲,“怎麼當時就沒有想到也可以‘不受退休年齡’限制,也聘他們為‘特聘研究員’呢?” 

  敏感時機 李遠哲未做到“利益迴避”原則 

  一位曾任學術單位、不願具名的高階學術機關領導人則表示:“以李遠哲的地位,實在是大可不必在這時候來這一手,這些所長如果是主動的,那是陷李遠哲於不義;如果是有人授意他們提案的話,李遠哲就不應該了。因為,要貢獻台灣,繼續為學術而努力,太多的方法都可以貢獻,何必一定要占一個位子,讓人有‘說閒話’的機會呢?”

  這位熟悉中研院行政運作的人士更帶著惋惜地說:“李遠哲也太不小心了”。因為,就算是“評議委員會”“主動”有這種提案,但李遠哲既然已經要卸任了,大可把這公文留給下任院長翁啟惠來處理,“可能的當事人,應該要迴避。”但四月十五日評議委員會通過修法,五月十日就公布新條文了,“根據法規,退休年齡限制要改變,一定需要照會考試院,所以這份公文一定是要院長簽署批文的,而且,一定要等考試院同意後,中研院才能公布”短短不到三十天的時間,跨院際的公文流程就走完了,李遠哲這時的“效率”,反而讓人會有更多聯想。 

  雖然惋惜,但一切還是都發生了,李遠哲在自己卸任前五個月通過了這項條款,而且在自己手上批過公布。諷刺的是,六月底,連卸任總統都被取消終身俸的優遇條例了,李遠哲在卸任前的敏感時機通過這項公文,落下了先「鋪好後路」之譏,這樣沒有“利益迴避”的做法,李遠哲在告誡陳水扁“止謗莫如自修”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回頭看看自己! 

  附:13條 研究人員之聘期規定如下: 

  1.助理及研究助理之聘期,每次各為2年,於聘期屆滿前6個月,由所(處)務會議決議報請院長核定之。必要時,得由所(處)務會議評審通過,方得續聘。 

  2.助研究員之第1次聘期為5年。在第1次聘期屆滿前,經依聘審要點評審通過續聘者,聘期為3年;在聘期屆滿前未能升等者,不再續聘。升等為副研究員時評審成績特優者,得由所長(處主任)推薦,呈請院長核定其聘期至年滿65歲為止。
 
  3.副研究員之第1次及第2次聘期各為5年,第3次以後各為3年;在每次聘期屆滿前,應依聘審要點辦理續聘。但於續聘或新聘時評審成績特優者,或已獲其他學術研究機構永久聘書者,得由所長(處主任)推薦,呈請院長核定其聘期至年滿65歲為止。 

  4.研究員之聘期至年滿65歲為止。 

  5.特聘研究員之聘期至年滿65歲為止。 

  6.年滿65歲之本院院士,得依聘審要點之規定,新聘為特聘研究員至年滿70歲為止。 

  7.獲得諾貝爾獎或相當之全球性殊榮者,得依聘審要點之規定,新聘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之限制,其聘期由院長提請本院院務會議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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