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2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陳水扁不下台不能解決問題;不能解決民進黨的問題,也不能解決整個“國家”的問題。
社論指出,如今,陳水扁操作“國家”權力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國家”權力來處理府邸所涉弊案;更嚴重的問題,則在陳水扁失政敗德、誠信蕩然,已經喪失了代表“國家”所應具有的道德條件。
陳水扁知道自己喪失了行使權力的正當性(Legitimacy),因此始有“權力下放”之說。所謂“權力下放”,說白了就是:“我不管事了,你們就饒了我吧!”同理,民進黨內亦出現“黨政合議”、“內閣制”或“虛位‘總統’”之議,說白了就是:“只要陳水扁不管事,就請民眾人饒了他吧!”
社論說,陳水扁如今的問題是:多數民眾認為他已無領導“國家”的資格,甚至視這樣的“總統”為“國家”的恥辱。在如此嚴重的合法性危機中,倘若陳水扁不下台,只是“中止”其“權力”,而繼續維持其“代表性”,怎能解決問題?
何況,“放下權力”是假的;“黨政合議”、“虛位‘元首’”也不是真的。弊案纏身、焦頭爛額的陳水扁,必會繼續利用“國家”權力來壓制查弊揭弊;若叫他不運用權力,他將如何應付那些愈演愈熾的弊案衝擊?因而,陳水扁為了自衛,他不會放棄“權力”,且必定會將全部權力用於對抗司法及社會的查弊揭弊。正因如此,陳水扁已不應再擁有“國家”權力。
尤其重要的問題是,陳水扁更已喪失了“代表‘國家’”的正當性。像陳水扁今日情況,在大多數民眾的認知中,已經完全不具“合法性”或“正當性”,亦即已經完全喪失了“代表性”。當陳水扁在閱兵、接見外賓、巡視災區,訪問學校時,就是展現其“代表性”;但是,在未來一年九個月中,這些“代表性”的活動,卻仍將淪為陳水扁對抗弊案衝擊的“權力”工具。然則,豈能容許嚴重喪失“代表性”的陳水扁,繼續濫用及玷汙“代表性”這項“權力”?
因此,若只是卸去陳水扁的“權力”,但讓他繼續留任,而維持其“代表性”的作法,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一方面,陳水扁不可能真正放權,因為權力正是他自救的工具;另一方面,既要逼陳水扁放權,其實就已否定了陳水扁的合法性或正當性,則豈有否定了陳水扁的合法性或正當性,卻反而承認其“代表性”的道理?
社論說,“權力”可以只是“赤裸的權力”,不必具有任何“正當性”;但“代表性”卻一定要有“正當性”為支撐;當大多數人民認為陳水扁已經喪失了做為“總統”的道德條件,他在實質上已失去了“代表性”。一個嚴重失去“代表性”的“總統”,豈可尸居其位?
從“國家”憲政的高度看,陳水扁固然已不具繼續擁有“權力”及“代表性”的道德資格。同樣的,在民進黨內部,陳水扁其實也不具繼續擁有“權力”及“代表性”的道德資格。這就是陳水扁自己宣稱“權力下放”,而黨內要角亦要陳水扁做“虛位‘總統’”的道理。如今民進黨仍然“挺扁”,絕非基於道德使命,而是已被陳水扁挾持而不能自拔。
社論最後指出,陳水扁不下台不能解決問題;不能解決民進黨的問題,也不能解決整個“國家”的問題。因為,陳水扁在道德資格上,根本已經不能“代表”民進黨,更不能“代表”“國家”!
藉此文期諸今日民進黨全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