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有消息說,最近國務院正在籌建一個電力體制改革辦公室,幷且將由一位副總理直接分管,規格之高非同尋常。證券時報發表文章稱,這個高規格機構的誕生頗耐人尋味,因爲此前相關電改機構似乎幷不缺少。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國務院國資委還有中國電監會都曾設置了相關的電改機構。
文章稱,據知情人士評論,這三家的改制機構,與其說是在專心致志地替國家創設新制度,不如說是在想方設法地强化其固有的既得利益格局。
那麽現在這個新設立的電改辦要干什麽?目前我們對它的職能尚不得而知。
我們清楚的是,此前的電改真正值得一提的是國家電力公司的分拆。起航于2002年底的中國電力系統的“分拆”改革,至今已三年有余,電改成效不容否定,比如,國家電力公司分拆後,企業的生産成本、運營效率和整體利潤等指標都有改寫。但同樣不容否定的是,三年半的電改還祗是停留于“分拆”這樣的淺表層次,而深度市場化的改革其實幷沒有舉步,尤其是電力行業管理體制層面的改革尚未觸及,致使電改總給人以“原地踏步”的印象。
文章指出,令人困惑的是,當下不少學者和媒體却紛紛把電改的不深入、不到位統統推到“壟斷”的頭上,矛頭直指壟斷。反壟斷當然沒有錯,但有些論者是在混淆概念,顛倒因果。其實,電改的“原地踏步”,壟斷是果而不是因。本來電改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消除電力行業某些環節上的壟斷,减少成本,降低價格,提高運行效率,增進社會福利。
電力行業的壟斷不破,原因不在壟斷本身,而在於改制主體的缺位或者是不作爲。那麽電改的真正主體是誰?換句話說,誰要改?誰在執行改革?誰是被改革的對象?這些問題才是關鍵。
誰要改?很顯然是最高决策者,當然也是廣大的老百姓,誠如媒體所說“高層對電力體制改革的决心很大,動力很足”。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而且事實也一再證明,最高層一直都是“利爲民所謀”,把人民和國家利益的最大化當作自己的神聖使命。
那麽,誰在執行改革?誰是被改革的對象?這說起來多少有些滑稽,因爲現行改革的執行者就是電力行業自身,還有它們的一些主管部門。
自己改自己就像外科醫生給自己動手術,肯定不會是件愉快的事,因爲這不是繪畫綉花,不是請客吃飯,不會溫良恭儉讓,所以姑息和手軟恐怕難免。因爲他們沒有“自我割肉”的動力。之所以沒有動力,是因爲執行者手中大都握有“重利”。比如電力項目的審批權,電價的决定權等等。一旦改掉了,從此權和利也就隨之而逝了。
還是看看相關部門的“改革手術”吧,說是爲國家監管,但骨子里却擺脫不掉爲本部門爭權利、謀福利的功利動機。舉個例子,發改委起草的《電力法》修改稿,誠如媒體所報道的“對各個部門之間的權力的重新分配都作了明確的規定”,而“給電監會規定的權力很小,祗規定了其監督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爲。”
可見,在電力行業的“壟斷序列”里,以行政審批爲特徵的行政性壟斷也許是最可怕的。因爲有些壟斷比如輸配電網的自然壟斷以及發電售電環節里的經濟壟斷還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目前電力行業里的多頭管理、相互制肘、爭權奪利問題,則直接降低了該行業的運行效率,延緩了電改進程。
也許正是爲了克服上述多頭行政性管理的弊端,超越一些主管部門的本位考量,整合和協調相關部門的利益沖突,立足于增進全體人民的社會福利,國務院電改辦才適時亮相。因此,電改辦的未來手筆值得期待。
文章表示,始終堅信,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還是,有國家的長遠規劃,有相關法規爲企業包括壟斷性企業設定邊界,同時引入競爭機制,讓企業自主經營,包括自主定價、自主投資,當然再輔以必要的監管,如此,企業才能有真正的壓力,也才能有真正的活力和競爭力。這才是一切改制的最終願望和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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