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7日電/針對扁嫂吳淑珍的珠寶申報事項,台“監察院”今天收到“總統府”函復的補說明文件。“總統府”在函文中表示,由於吳淑珍向親友借用套飾、珠寶涉及他人財產隱私,不便說明。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對此表示,將在近日內再度函請“總統府”,說明珠寶出借人的相關資料,以利查證。
謝育男說,二度發函的說明期限仍是15天,但“總統府”如不回復,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並無任何處罰條款。
台灣在野黨日前向“監察院”檢舉吳淑珍珠寶清單與實際有差距,“監察院”在7月19日發函“總統府”要求補申報或說明,8月4日應是最後期限,不過“監察院”遲至今天才收到“總統府”的說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