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1日電/多名民進黨立委檢舉台北市長馬英九疑挪用市長特支費當成生活費,台“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查黑中心今天表示,全案已分案交由檢察官侯寬仁調查,檢調已陸續向台北市審計處等單位調取資料,近日展開約談。
據中央社報道,檢調人士說,台“行政院”在2004年曾函文相關單位,就台灣的“首長特支費”做統一規定,機關首長、副首長特支費報支手續,仍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若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支費一半為限。
他表示,“首長特支費”的處理方式,都是一半提供單據、一半不需單據,不需單據的部分長年來都形同首長的“小金庫”,各政務官及縣市首長的情況大同小異,其實只要是須有單據核銷的部分,沒有偽造文書、冒名請領等情況,就大致沒有問題,不需單據的特支費流向,其實並無太大爭議,“因為各地都一樣”。
根據台北市政府會計室說法,台北市府依照“行政院”函釋辦理,特支費一半檢具原始憑證列報,另一半由市長領據列報,後來北市府修正公布“台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後,會計人員依新修正規定,將原由市長領據列報的一半首長特支費,直接匯入市長薪資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