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3日電/聯合晚報社論說,“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台北市長馬英九,兩人的“法律與麻糬”之爭,看似“中央”與地方較勁,卻也有2008兩位角逐者別苗頭的心理,更有意思的,兩人雖都是台大法律系出身,表面上法律見解之爭,實則蘊含了政治角力。
馬英九一開始置身市警局之後,把“靜坐倒扁”當法律問題處理。但他既然身為在野黨領袖,面對一場“綠頭藍身”的群眾運動,要說沒一點“政治處理”的警惕,那未免把問題看得太輕鬆了!施明德高分貝向馬英九嗆聲後,很明顯,馬英九態度轉變了,他出面解釋集會遊行法,表達靜坐逾時不驅離的明確立場。這態度,當然可以讓市警局免於“夾心餅乾”之苦,而奉市長馬英九的指令為最高原則,同時,馬英九亦可在市長與在野黨主席之間,找到一個積極性的平衡點。
但這麼一來,他就立即而直接站上火線了。然而,他若態度曖昧,就能避開火線嗎?當然不。讓市警局擋第一線,不但不公平,更可能使警政署主導全局,屆時,情況若失控,馬英九處境會更艱困。倒不如,現在親上火線,直接領導,既可展現負責態度,亦可隨時掌控局面,迅速反應。至少,這是一位政治領袖不能逃避的責任。
社論指出,蘇貞昌批馬,不能說沒依據。可是,換成蘇貞昌當台北市長,綠營人士搞類似街頭抗爭,蘇貞昌敢保證自己的作為,會跟馬英九的改弦易轍,差很多嗎?這就是政治,政治當然不能跟法治牴觸,不過,法治在一定裁量範圍裡,難道不是執政者的空間嗎?“內政部長”李逸洋,“行政院長”蘇貞昌,乃至於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冷嘲熱諷馬英九之餘,何不自己也想想,當陳水扁一再違法搞公投,當中選會一再迎合上意,曲解法令時,你們可曾出面講過什麼義正辭嚴的話?
社論認爲,“法律如麻糬”,絕對不能曲解為法律任人解釋,可是,法律在一定彈性之內,可由執政者裁量,難道不是政治的現實嗎?重要的,是執政者要勇於任事,把規則講清楚,不遵守或刻意挑戰的人,執法時絕不寬貸。馬英九現在要扛起責任,蘇貞昌就不該說風涼話,畢竟,執政或在野,風水輪流轉,自己說的話,以後都有機會被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