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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千峰要求台“審計部”及“高檢署”不能對陳水扁做假帳案視而不見。 |
中評社香港9月6日電/陳水扁昨天在帕勞承認,他的“國務機要費”的確有使用假發票報帳,但強調完全是公務用途,絕對沒有流入私人口袋。不過,倒扁總部律師魏千峰表示,陳水扁已經犯罪,台“審計部”和“高檢署”,不能再裝聾作啞。
魏千峰指出,陳水扁用他人發票報機要費,即使是公用,也已經觸犯“偽造文書罪”,如果挪為私用,更是“侵占、詐欺”的行為。他籲“審計部”和“高檢署”,面對陳水扁報假帳的事實,不能再裝聾作啞。
他希望“高檢署”,不能因為對象是陳水扁的“總統府”,辦起案來就投鼠忌器,重蹈上次台開案的覆轍。他指出,檢察官應該依據“刑事訴訟法”122條和134條,要搜索“總統府”、扣押相關單據,不能像上次台開案一樣,輕易放過陳水扁的民生舊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