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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順全(右)和徐淑真(左)在誹謗案中敗訴,賠償李光耀父子金額將由法庭擇日開庭宣佈。(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9月13日電/新加坡高等法院對內閣資政李光耀、總理李顯龍父子控告反對黨領袖徐順全和徐順全的妹妹徐淑真涉嫌誹謗一案,宣判徐順全兄妹二人敗訴,必須做出名譽損失賠償,至於賠償金額將由法庭擇日開庭宣佈。
中央社報道,新加坡反對黨民主黨在新加坡五月大選前發行黨報《民主報》,在報章內容指責由李顯龍領導的新加坡內閣,早知道全國腎臟基金(NKF)內部有控管醜聞,但為防損及內閣聲譽而沒有做出處置,李光耀、李顯龍父子隨後指刊載內容不實,控告民主黨所有領導層涉及誹謗。
最後,除了擔任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的徐順全和新加坡民主黨中執委徐淑真兄妹拒絕道歉之外,其餘民主黨領導階層全部道歉以求和解,同時還引發民主黨領導層在選舉期間內鬨傳聞。
承審法官洪素燕宣判時下令徐順全兄妹,必須支付訴方法庭費用,日後也不得重複他們在民主黨黨報《民主報》上發表的誹謗性言論。
洪素燕在審理時並當庭指責徐順全,明知自己在本案中沒有抗辯理由,卻一再提出各種理由去推遲法庭審訊,藉故浪費法庭的時間。
徐順全兄妹昨天在聆訊時,指責法官存有偏見,再度中途離席表示抵制法院審訊。兩人在法庭宣判之後,仍可在三十天內針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