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6日電/中共中央紀委常委、秘書長,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副組長干以勝今天在記者會上說,到目前為止沒有發現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應當負刑事責任,司法機關現在也沒有掌握這方面的證據。
干以勝說:“關於程維高的案件查處情況,包括他主要的錯誤事實,我們已經做了披露。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發現程維高應當負刑事責任,司法機關現在也沒有掌握這方面的證據,因此給予他黨紀、政紀處分。”
2003年8月官方發布消息說,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程維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審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