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8日電/辜振甫私生女疑案,鄧香妹日前當庭認錯,承認張怡華非辜老骨肉,並請求認罪協商,士林地院今天再開辯論庭,不料鄧香妹卻又大翻供,不僅推翻先前的自白、否認向辜家詐欺、恐嚇取財,也質疑法醫研究所的DNA鑑定報告不實,全案再度出現一次戲劇性轉變。
聯合晚報報道,鄧香妹對檢察官所起訴的內容一概否認到底,張怡華的態度則截然不同,她當庭多次流著眼淚說:“我認為我真的不是辜振甫的女兒”,她表示已經下跪向辜家道歉,辜家給的錢,她只拿到900萬和一張本票,願意全部歸還,希望法官判她無罪或給予緩刑。
至於辜家委任的律師宋耀明則認為,辜家要的不是錢,是恢復辜老名譽、還原真相,鄧香妹母女不肯講出事實真相,根本就不是認罪,且全案已到辯論終結,不符合“認罪協商”要件;至於和解部分,目前傾向等到一審判決結果,全案進入二審後,全部事實釐清,才談和解。
鄧香妹本月18日在最後一次辯論庭時,聲淚俱下地認錯,法官決定今天上午再開一次庭,不料拿出律師所寫的一份有母女兩認罪的呈訴狀時,鄧香妹一臉困惑地說:“我又沒有犯罪”,令原本預料她會尋求認罪協商的法官、她的委任律師林憲同和旁廳席上人都大吃一驚。
鄧香妹非但不承認檢察官起訴書所指控向辜家詐欺、恐嚇取財的內容,還說18日沒有認罪,“對那天情形很模糊,是檢察官叫我認罪的,我沒這麼說”,法官再問她要不要認罪協商,她仍說“我沒有犯罪”;鄧女還說,她不承認DNA的檢驗報告。
對於向辜家恐嚇、詐欺取財,鄧香妹還激動的說:“錢都是他們給我的,董事長 (指辜振甫)高興、心甘情願給我的,我又沒拿刀去叫董事長給我錢!”
鄧香妹今天出庭大翻供,不承認自己幾天前當庭的自白,連自己委任律師林憲同所寫的呈訴狀,也一起推翻,白紙黑字上還有自己的簽名,她都說沒看過這分書狀,還當庭質疑律師,說詞反覆不定,令人咋舌。
鄧香妹、張怡華母女18日開庭聲淚俱下地認錯,考慮要認罪協商,換取無罪或緩刑,也願意歸還辜家所給的金錢,隔天律師林憲同即繕寫一分呈訴狀呈給士林地方法院,內容是鄧氏母女認罪,請求認罪協商。
不料,今天上午一開庭,法官就拿出這分書狀,詢問鄧香妹是否要認罪,並遞給鄧女看,不料鄧女一看,先說“字看不懂”,再說我沒有罪,仔細看完後竟說,“這不是等於叫我認罪嗎?”
由於呈訴狀上有鄧香妹和女兒張怡華的親筆簽名,法官又問:“名字不是妳簽的嗎?”鄧女仍一臉不解,反問律師林憲同,林憲同也被她的舉動惹惱,問她:“妳的口氣是在質問我嗎?簽名的時候,有很多記者有看到”,場面一度尷尬;事後林憲同也只能搖搖頭說她沒搞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