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日電/台灣太百案今(二)日偵結,根據檢調資料,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前後向太百公司提領逾新台幣一千四百八十二萬元面額的禮券,其中扁家成員使用二十七萬七千元,共計十九筆消費是李恆隆所提供禮券,由於尚有逾千萬禮券流向未明,檢方將另行分案追查其餘禮券去向。
中時電子報報道,檢方指出,李恆隆於二00二年四月到二00四年一月間,前後向太百公司提領面額計一千四百八十二萬元的禮券,清查後發現扁家成員使用二十七萬七千元、黃芳彥使用兩百一十九萬零五百元禮券、前台灣“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妻子陳辜美貴使用十萬三千五百元禮券,其餘則不知去向。
檢方表示,扁家成員包括吳淑珍、陳致中和陳幸妤等三人,在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到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間,共有十八天持太百禮券在SOGO忠孝館及敦南館消費,其中吳淑珍有十筆消費紀錄、陳致中有八筆,陳幸妤有兩筆,共計二十筆,其中有十九筆消費認定使用李恆隆所提供禮券。
而上述扁家所使用的禮券,確定來自於李恆隆提領一千四百八十二萬元面額的禮券,檢方調查發現,李恆隆知道黃芳彥與扁家關係良好,因此多次透過黃芳彥的司機轉交禮券,藉機討好。而黃芳彥本人則是在扁家的重要節日中,包括金孫滿月時送上禮券。
檢方表示,黃芳彥使用的兩百十九萬五百元禮券,分別在SOGO忠孝館及敦南館,共計有三十八筆消費紀錄;陳哲男妻子陳辜美貴使用十萬三千五百元禮券,則是在SOGO敦南館有兩筆消費紀錄。
由於李恆隆從二俭年到二00四年間,提領逾一千四百八十二萬元面額的禮券,共計四百多天的消費紀錄,資料就多達十多箱,比對過程相當困難與耗時。為了解整個流向,檢方透過太百公司收銀作業流程,發現消費者使用禮券購物後,必需填寫銷貨憑單,再依此比對所有的消費紀錄,並詢問櫃台人員,交叉比對後,才查出到底是誰使用。
報道說,眾所矚目的SOGO百貨經營權爭奪案,台北地檢署今(二)日偵查終結。包含前國票金控董事長林華德等六人遭北檢以背信、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林華德求刑三年半、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求刑兩年半。
至於吳淑珍,檢方認為吳淑珍的確收受李恆隆所提領的SOGO禮券,不過,因為與犯罪案情無關,連同陳哲男,都一併簽結。吳淑珍雖然狂收李恆隆禮券,卻獲脫罪。
北檢簽結書類指出,檢方目前查出扁家使用李恆隆禮券,共計十九筆,其中吳淑珍使用十次,用於購買化妝品、毛衣、外套等,金額計十七萬五千元,陳致中使用七次,用於購買襯衫、領帶等,計五萬七千元,陳幸妤兩次,購買童裝及飾品,計四萬五千元。
書類指出,檢方基於一、吳淑珍並非公務人員;二、章氏父子、李恆隆及林華德等人皆稱不認識吳淑珍;三、台灣“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清查黃芳彥與誠品負責人吳清友帳戶,並未發現他們與爭奪太百各方有資金往來;四、扁家使用的李恆隆禮券是太百經營權已底定之後,時間點與各方爭奪經營權不符。
關於扁家捲入禮券風波,台灣“總統府”在四月十三日曾兩度發布新聞稿說明扁家使用SOGO禮券情形,當時府方除列出四次吳淑珍使用SOGO禮券的時間外,也強調“扁家成員從未收受李恆隆、章民強、徐旭東或陳哲男等任何一人所贈送的SOGO禮券”;陳水扁則在六月二十日說“沒有直接拿過他們四人的SOGO禮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