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或公布大陸民眾赴台觀光許可辦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04 11:48:26  


  中評社香港10月4日電/在台灣旅行業者多次呼籲,以及大陸旅行團在南投發生嚴重車禍意外事件之後,媒體了解,台灣“交通部”及“內政部”最快將在今天公布“大陸地區人民赴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修正案,提前在全面開放大陸人士赴台觀光之前,將所有配套及管理機制付諸實施。

  辦法中將增訂:委託台灣“旅行公會全聯會”負責辦理大陸旅遊團的品質及收費標準訂定,違反規定的業者,將遭到取消配額的處分,業者將正式簽署自律公約,大陸團的團費將採三級管理,最低團費不得低於美金80元,每餐費用不得低於新台幣350元。遊覽車必須使用七年以內,搭配旅行品保協會推動的購物認證制度,希望徹底解決大陸旅行團遭到剝削,殺價的不正常現象。

  中廣新聞報道,在台灣業者多次呼籲,以及付出了六條人命的慘痛代價之後,據了解,台灣“交通部”及“內政部”終於決定頒佈修訂後的“大陸地區人民赴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原本辦法的修訂要配合兩岸談判進展,在大陸宣布全面開放赴台觀光之後,才上路實施。不過,南投車禍摔出了台灣旅行業者削價競爭,導致旅遊品質嚴重瑕疵的問題之後,再也不能等下去。

  修正後條文最大的改變是第三十一條,授權當初就是為了開放觀光,所成立的“旅行公會全聯會”,辦理大陸地區人民赴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的旅遊團品質,收費標準,旅遊糾紛調處,旅客身份查核,以及保證責任等自律事項,旅行業訂定自律公約,凡是沒有簽署自律公約的業者,將無法取得接待資格,違反自律公約,全聯會可以依照情節,停止發給配額1至6個月的處分。

  目前唯一的問題就是,現存經第三地的非正式管道赴台,能否經由這一起事件,加速兩岸談判的進度,正式開放全面觀光,讓管理走上正軌,恐怕是兩岸政府在應付發生車禍的大陸旅行團之餘,應該慎重考慮的課題。

  根據自律公約規範,團費採A,B,C分三級:從美金80元起跳,依序為100元及120元,不得低於團費最低標準。以A級團為例:每天的開銷不得低於美金120元,遊覽車一律規定車齡在三年以內,飯店必須採用五星級,每餐的費用需在新台幣500元以上,除非旅客要求,不得安排購物行程。B級團每日開銷為美金100元,遊覽車的車齡五年以內,餐費350元,使用四星級飯店,C級的團體行程,費用不能低於每天美金80元:使用三星級飯店,餐費250,遊覽車放寬在七年以內。所有團體行程,如果景點需要參觀門票,一律內含,不得外加。

  此外,依照天數的長短以及景點的搭配,台灣觀光局與業者也規劃了短,中,長三種行程:天數從五天,七天,到十天不等,團費的價位分別是五萬,四萬三,四萬不等。根據業者的構想,只要恢復市場秩序,擁有消費能力的大陸團體就會依照正常的方式赴台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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