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5日電/海內外人士注意到,“和諧”理念已滲透到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層面。在這一理念的指引下,諸多探索性實踐漸次展開,中國經濟社會正發生著一系列變化。
告別“GDP崇拜”
“構建和諧社會,重要的是必須糾正一些地方和領域出現的重經濟指標,輕社會進步;重物質成果,輕人的價值;重眼前利益,輕長遠福祉的偏頗。”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保衛說。
現實的變化成為最好的詮釋。在各地,“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和人民笑顏”的全新經濟實踐不斷深入。
和這種轉換相呼應,另一種變化也悄然而生:在新一輪增長週期內,作為衡量經濟增長方式品質的科技進步貢獻率,在部分省份超過45%,這些地區的經濟增長方式正發生重大變化。
“與各類經濟指標攀升帶來的現實效應相比,發展觀念的轉變將為經濟平穩前行奠定重要基礎,具有更為長遠的效應。”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說。
萬元GDP能耗下降
2006年,一個約束性指標的社會關注度急劇升溫。這一指標就是“‘ 十一五’期間萬元GDP能耗比‘十五’末削減20%”。
都市快報報導,在“和諧社會”與“ 科學發展觀”的旗幟下,中國經濟中慣有的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的增長模式開始遭遇到猛烈“阻擊”,工業經濟和相當多數的工業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陣痛”:
2006年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同年,《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正式生效;國家迴圈經濟試點擴大至8個省市;《節約能源法》修訂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
在嚴厲的整治措施下,一些變化開始顯露:以往中國經濟每增長1個百分點,需要1.2甚至1.5個百分點的發電量增長支撐。而到2006年,這一數字開始回落到1.09個百分點以下。
新農村建設注重“實惠”
三農問題始終是中央關注的重中之重,在和諧社會的理念下,這一問題獲得了更為強勁的支撐。
2005年底,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廢止農業稅條例,延續2600多年的農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
取消農業稅僅是近兩年來涉及“三農”的諸多“利好”之一。把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轉移到農民身上、落實城鄉平等就業政策、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兩免一補”、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國覆蓋率超過40%……都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實實在在的收穫。
專家指出,和種種現實的收穫相比,在“和諧”理念指引下的新農村建設實踐,必將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源源不斷的利好。
更加注重“社會公平”
在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消除不和諧因素,是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一步。
200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提出“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準,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據統計,2005年度12家利潤超過100億元的中央企業,其員工平均工資是全國平均工資水準的3至4倍。壟斷行業的不合理高收入,使社會各階層利益失衡,成為不利於社會和諧的一個因素。
即將召開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將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題。在這一主題下,可以預見,構建和諧社會將得到更加系統的闡釋,更多實質性的舉措將會陸續出臺。
就業是民生之本
“對個人和家庭來說,就業意味著有尊嚴的生存和更好的生活;對社會來說,這是和諧的一個重要內容。”北京市民馮成武說。
作為民生之本,儘管就業形勢仍非常嚴峻,但我國近年來在扶持就業上的力度空前加大,一個有助於就業再就業的社會網路正在全力鋪就。
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位顯示,在經濟增長對就業拉動作用明顯減弱的情況下,上半年我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員超過600萬人,完成全年預期目標的60%以上。
在表面數字的背後,是就業指標被納入各地幹部考核範圍、各級政府想方設法擴大培訓、運用財政資金購買公益崗位……
據瞭解,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從今年開始實施的調整後的積極就業政策,進一步擴大了扶持範圍,增加扶持內容,改進操作辦法,延長執行期限,一個更加寬鬆、積極的就業環境正在逐步形成,更多的人將找到工作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