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0日電/新華社發佈《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誕生記,全文如下:
為什麼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什麼樣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怎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是改革發展關鍵時期,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必須回答的新的時代課題。
2006年10月11日下午3時05分。北京。人民大會堂。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經過充分討論、認真審議,一致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和諧凝聚力量,和諧成就偉業。《決定》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是指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綱領性檔,標誌著中國共產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新的高度。
機遇前所未有,挑戰前所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要議題。《決定》起草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進行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000美元,經濟總量躍居全球第四,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明顯加快,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
機遇和挑戰並存,希望與壓力同在——
放眼全球: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發達國家在經濟科技等領域佔優勢的壓力長期存在……
環顧國內: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空前的社會變革既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也使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任務艱巨而繁重,影響社會和諧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
在這個發展機遇期與矛盾凸顯期相互交織的關鍵階段,能不能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為改革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大力促進社會和諧,是對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
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向全黨全國發出號召。
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以先進的思想上下求索,為遠大的理想矢志追求,中國共產黨人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認識和實踐在不斷深化——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在闡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時,明確提出“社會更加和諧”的發展要求。
兩年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任務。
2004年12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指出,要“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的關係”,標誌著中國共產黨開始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諧社會建設問題。
2005年的早春,中共中央在中央黨校召開省部級主要負責同志研討班,胡錦濤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重要原則、深刻內涵和主要任務,強調要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此後,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志深入各地調研,多次發表重要講話,要求“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確提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論斷。
在進行理論探索的同時,黨中央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針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並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和政策舉措,既在實踐上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一步“破題”,又在理論上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積累新鮮經驗。
深入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系列重大問題,並作出全面部署,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要議題。這一決定,順應了時代潮流,把握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決定:成立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檔起草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負責《決定》的起草工作。
半個多月後,來自有關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幹部、專家學者、工作人員齊聚北京,《決定》起草組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任組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劉雲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周永康任副組長。
系統的理論學習,是起草工作的基礎。起草組首先系統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起草工作進行理論準備。
從新年伊始到春暖花開,從炎炎夏日到9月金秋,起草組成員聚精會神、全力以赴地投入緊張的起草工作,起草組駐地常常燈火徹夜長明。
討論、研究、起草、修改……近8個月的時間裏,起草組共召開11次全體會議、36次工作班子會議,連同小組會議在內,各類會議總計100多場,對《決定》稿反復修改,先後正式改稿50多次。
一次次討論、一次次推敲、一次次修改……《決定》稿在反復研討中不斷完善。
貫徹群眾路線,凝聚各方智慧。黨中央對起草工作高度重視,胡錦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決定》的起草過程,是一次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
《決定》的起草工作始終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的。《決定》形成的每一稿,胡錦濤都認真審閱,提出重要指導意見。歷時近8個月的起草過程中,胡錦濤先後主持4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3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起草工作彙報和進行研究,並作出重要指示。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強調,要積極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分配關係,完善分配制度;
——在建黨85周年之際強調,以擴大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理順分配關係、發展社會事業、維護社會穩定等為著力點,努力讓全體人民共用改革發展的成果,以促進社會和諧的成效體現黨的先進性;
——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從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等5個方面,深刻闡述統一戰線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優勢、作用和任務;
——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統籌城鄉、區域教育,統籌各級各類教育,統籌教育發展的規模、結構、品質、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
今年以來,胡錦濤多次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作出一系列重要講話,為《決定》起草提供了重要指導。
福建、雲南、上海、青海、河北、新疆……胡錦濤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足跡遍及大江南北。帶著對各族人民的深情厚意,帶著對發展大計的深刻思索,他們深入城市社區、企業車間、民族村寨、田間地頭,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
總書記強調,在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黨要團結帶領人民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加強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認真解決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
作為起草組組長,吳邦國多次主持召開起草組會議,討論研究《決定》稿,並對起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溫家寶、賈慶林、曾慶紅、黃菊、吳官正、李長春、羅幹等中央領導同志也高度重視《決定》的起草工作,提出了許多重要意見。
我們党領導人民促進社會和諧的生動實踐和豐富經驗,是文件起草工作堅持的實踐基礎。
在檔起草工作中,起草組根據中央要求,重視打開歷史視野,努力總結黨長期以來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經驗;重視打開實踐視野,努力從各地區各部門工作實際和人民群眾創造性實踐中汲取營養和智慧;重視打開未來視野,努力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現實需要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長遠發展來勾畫藍圖和前景。
為了起草好《決定》,今年3月,起草組組成6個調研組,分赴全國12個省區,就和諧社會建設問題進行調研,共召開各類座談會33個,與440多位領導幹部、專家學者、基層群眾進行交流,並到農村、企業、社區實地調研。在基層的所見所聞所感,極大地豐富了起草組成員的思想認識。
起草組還邀請20個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圍繞一系列重大問題組織了28個專題研究。針對一些重要問題,起草組還進行了集體研究、聯合攻關。
堅持党的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集中全黨智慧,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是檔起草工作的智慧源泉。
2月22日,中央專門下發通知,就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研究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問題,徵求各地區各部門意見。中央還委託中央統戰部徵求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要求,認真組織討論,向中央報送了124份書面報告,結合各自實際,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突出問題、主要任務、重要舉措等提出許多很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7月31日,中央將《決定》稿下發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各地區各部門、黨內老同志和部分黨外人士對《決定》稿深入研究,共返回了156份書面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2594條。
8月14日,中南海懷仁堂高朋滿座。胡錦濤在這裏主持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就《決定》稿當面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大家各抒己見,踴躍發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獻計獻策。
起草組對每一份報告、每一條意見都進行了反復研究,共吸收687條意見和建議,作了559處修改,吸收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46條。
一稿、兩稿、三稿……《決定》稿在一次次的修改中逐步完善、成熟。
9月25日,胡錦濤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決定》稿起草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決定》稿提請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隨後,檔起草組根據會議精神,對《決定》稿進行了修改、完善。
10月8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吳邦國就《決定》稿的內容向全會作了說明。為期4天的全會,安排了5個半天討論、審議《決定》稿。與會同志本著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就修改、完善《決定》稿提出了許多重要的意見和建議。
10日晚,胡錦濤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全會分組討論情況的彙報,並對如何修改作出重要指示。起草組又對《決定》稿進行認真修改。11日上午,全會進行分組討論。中午,起草組又根據分組討論情況,對《決定》稿作最後修改,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同志審閱後提請全會審議。全會期間,起草組共對《決定》討論稿作了36處修改。
11日下午3時,《決定》草案擺在每一位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的坐席前。幾上幾下、反復修改、凝聚著全黨全國人民集體智慧的《決定》,獲得全會一致通過。
全民共同建設,全民共同享有。《決定》描繪了和諧社會建設的宏偉藍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引億萬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行動綱領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又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決定》堅持突出重點與兼顧全面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闡述理論與推動實踐相結合,既注重從理論上對一系列重大問題作出闡述,又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和諧社會建設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通篇貫穿科學發展觀的精髓,閃爍著馬克思主義的科學光芒。
這是指導和諧社會建設的行動綱領——
科學判斷形勢、勇於面對矛盾,是正確行動的前提。《決定》堅持唯物辯證的科學態度,全面分析了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集中概括了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的6個方面的矛盾和問題,深刻闡明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決定》中的這句表述,旗幟鮮明地明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性質和定位,深刻揭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核心、發展道路、實踐主體和根本目的,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決定》用8句話,系統闡明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突出強調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進一步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取向和工作重點。
這是一幅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藍圖——
“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決定》從8個方面,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成為《決定》中引人注目的一大亮點。
這一宏偉目標,既與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相銜接,又反映了和諧社會建設的總要求,體現了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既量力而行、又盡力而為的科學態度。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必須堅持在党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決定》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必須遵循的6項原則,涵蓋了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工作方針、工作動力、工作保證、工作條件、領導核心和依靠力量,為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藍圖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和諧社會的“路徑圖”——
針對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決定》用相當大的篇幅,從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等5個方面,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28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
《決定》強調,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準,取決於發展的協調性,要“更加注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並從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著力發展社會事業、加強環境資源保護等4個方面,提出了7個方面的政策措施。針對就業、教育、衛生、文化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決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讓人們看到了更加注重民生的政策取向。
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是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
《決定》從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就進一步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6大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了具體部署。
文化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決定》著眼於打牢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思想道德基礎,提出建設和諧文化的重大觀點,強調要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堅持正確導向、營造積極健康的思想輿論氛圍,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
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
《決定》從健全社會管理格局、健全社會管理機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等3個層面,就完善社會管理作出了7個方面的部署。《決定》突出強調要“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把“推進社區建設”、“健全社會組織”、“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等,列入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反映了在利益關係多元化、各種矛盾相交織的關鍵階段,社會管理理念的深刻變化和社會管理工作重心的重大調整。
充滿活力、團結和睦——這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
《決定》從增強社會創造活力、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等方面,對統一戰線等工作提出了指導方針,濃墨重彩地描繪了民族大團結、大聯合、大發展的藍圖。
這是一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宣言書——
《決定》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指導實踐,以與時俱進的精神,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
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決定》第一次把“和諧”與“富強民主文明”一起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實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與奮鬥目標的有機統一。
推進“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決定》第一次鮮明提出“社會體制”的重大觀點,引起海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同步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的改革和創新,這是《決定》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的總要求,更加明確地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總體佈局已經發展成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四位一體。
“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決定》在總結近年來思想道德建設經驗的基礎上,第一次鮮明提出這個重大觀點,把和諧文化建設提升到了新高度。
《決定》進一步闡明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涵: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
第一次明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第一次提出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用”的生動局面;
第一次提出“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
第一次提出“發展和諧勞動關係”;
第一次提出“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第一次提出“黨風正則幹群和,幹群和則社會穩”……
“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村的比重”,“逐步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決定》中的一個個新論述、新思想、新舉措,預示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美好前景。
實踐從無止境,探索永無窮期。《決定》開篇鮮明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的重大判斷,深化了對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境界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決定》開宗明義,開篇第一句18個字,深刻揭示了社會和諧與社會主義的內在聯繫。
安順謂和,協調為諧。社會和諧、天下大同——這是人類社會數千年的夢想和願望。
從孔夫子到孫中山,從柏拉圖到湯瑪斯•莫爾,古往今來,無數聖人先哲、仁人志士提出了許多美好構想,勾勒了世界和諧、自由的美好畫卷。
“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吸收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礎上,創立了科學社會主義。《共產黨宣言》中的這段經典論述,深刻揭示了社會主義和社會和諧的內在聯繫。
社會主義是“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
消除階級之間、城鄉之間、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間的對立和差別,在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都形成和諧的關係……
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一系列重要觀點深刻揭示:只有和諧的社會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只有社會主義才能實現真正的社會和諧。
社會主義中國的崛起,成為20世紀最重大的歷史事件之一。
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在革命、建設、改革的歷史實踐中,中國共產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深化對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
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帶領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社會主義新中國,為實現社會和諧開闢了現實途徑。
“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深刻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科學回答了社會主義本質這個根本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實現中國的社會和諧提供了正確道路。
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緊密結合新的實際,創立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鮮明提出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並把“社會更加和諧”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孕育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的最初萌芽。
實踐在發展,認識在深化。
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新的實踐,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更加鮮明、更加突出地提到全黨全國人民面前。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這是中國共產黨半個多世紀艱辛探索、不懈奮鬥的實踐和認識成果,是總結國內外社會主義建設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歷史經驗的重要結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也是新世紀新階段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科學理念和富民興邦的行動綱領。
57年前,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建立了社會主義新中國,為中華民族實現社會和諧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
57年後,中國共產黨以更加堅定、自信的姿態,團結帶領億萬人民,開始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征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闊步前行的中國人民,一定能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建設起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實現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