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7日電/中國時報今天刊登的小社論說,陳水扁一家因捲入內線交易疑雲而被偵辦,號稱“第一世家”的辜家,現在也因中信金案而面臨相同命運,誠然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小社論說,平心而論,中信金是上市公司,集眾人之資的金融事業,辜家持股僅佔不到兩成,能否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之下,將資金在海外乾坤大挪移,不無疑問,何況這還是高達九億的獲利進入私人公司口袋。
其實,金融事業首重信用與透明。辜家每年從董事會支領四億多的董監酬勞,理應善盡管理之責。如今透過中信高階主管的海外操盤進行資金挪移,雖辯稱“華爾街都這樣做”,卻也必須符合台灣法令。畢竟,這是投資大眾的錢,辜家要海外控盤,總得跟主管機關或小股東報告,不該有黑箱作業。
小社論表示,檢視台灣的十四家金控,現有二家在辜家手中,都涉及內線交易,上市公司搞到如此,不應以政治打壓一語帶過。人脈縱橫藍綠,甚至曾與政府高層如膠似漆的辜家,行事作風應有第一世家風範,不願返台把話說清楚,選擇隔海放話,只是讓自己淪為“陳由豪第二”罷了。
換言之,台灣是高度金融化的社會,既用大眾之錢搞金融,就該對大眾負起經營之責。以政治當藉口,不過是推諉卸責的託辭,這與“第一家庭”的格調又有何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