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臺灣的“審計長”蘇振平昨天證實,“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曾在“審計部”查核機要費的兩周內、三次找他進“總統府”溝通,第一次他因此換掉原先派赴“總統府”查核的蔡姓科長,後來陳唐山又兩度當面要求他不要看一些單據、比照特別費核銷,但他都堅決拒絕。
對於蘇振平的說法,“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指稱,秘書長陳唐山邀請審計長到“總統府”請教機要費相關問題,並無不妥。
至於陳唐山要求改由他人查核機要費的帳目,“總統府”指是因為該蔡姓科長聲稱是例行排定查帳,但陳唐山向蘇振平查證後發現事實並非如此,因此認為蔡姓科長所言不實,違反誠信原則,經向蘇振平反映,蘇自行決定換人,並非府方要求撤換。
針對指“審計部”蔡科長“誠信”有問題,才要求改派查核人員;“審計部”官員得知後相當憤慨,認為這種說法“太傷人”,非常不應該。“審計部”官員說,蔡是非常資深、優秀的科長,工作態度一向盡職守分,由於蔡的業務本來就主管“總統府”、“外交部”等支出查核,派蔡科長去是理所當然。
而“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日前在“立法院”指出機要費中的“機密費”,以前都由“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以現金領走。但蘇振平昨天被“立委”林益世質詢時卻表示,依據查核報告,那筆錢是按月一次由專員陳鎮慧領取。林益世為此大動肝火,質疑馮瑞麟是否說謊,要求“審計部”下午把馮瑞麟、馬永成找到“審計部”調查。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說,機要機要費每月初撥入“總統府”專戶,第三局出納人員就從帳戶存款裡把半數機要費以現金領出來,由陳鎮慧帶著領據把錢整筆領回陳水扁辦公室保管,只是領據上過去是馬永成代理秘書長或副秘書長簽章,馬離職後,改由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簽章,而這部分,就是至今未提出憑據供查核的“機密費”。
蘇振平昨天在預算委員會解釋,陳唐山並未具體說明要求換人的原因,只是態度很客氣地表示擔任“外交部長”時就見過蔡科長幾次,能不能換個人來,剛好原先派出的人過幾天要受訓,才決定換人,他並強調,“總統府”沒指定要換誰,改派人的仍獨立行使權職,不受干預。
蘇振平表示,兩星期內被“總統府”找過三次,第一次陳唐山就提出以資料尚未備齊,要求延後抽查,並表達能否換掉派到查核的蔡科長。
蘇振平在會後透露,第二次陳唐山以有些憑證不方便提供查核,當面要求可否不要看一些憑證,他當下就拒絕,堅持所有憑證都要提供查核。
第三次則是陳唐山找來“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和他一起討論,主張機要費具有特別費的性質,可以半數不憑單據即領取,但他當場拒絕接受他們的看法,堅持全部都須有合格憑證,但陳唐山“不曾提過南線工作、卡西迪或用於機密外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