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七民進黨“立委”:扁若涉案即應下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2 16:34:16  


即使陳水扁涉案,陳瑞仁也沒輒?
  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從SOGO經營權案一直到“國務機要費”疑雲,即便在野黨砲聲隆隆加上民怨沸騰,向來標榜“清廉”的民進黨卻遲遲沒有明確表態,究竟要拿陳水扁怎麼辦。在“國務機要費”浮報弊案接近收尾的階段,一份針對八十五位民進黨籍“立委”怎麼“辦”陳水扁的普查顯示,六成七“立委”認為,若“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顯示陳水扁涉及貪污,陳水扁應該立即下台。 

  台灣新一期《新新聞》雜誌報道,共八十五名民進黨“立委”,扣除十五名無法聯絡上的委員之外,新新聞實際聯絡上七十名“立委”,其中二十一名不願表態,四十九名願意做答,受訪率為七成。 

  根據調查結果,表態的四十九名“立委”中,有三十三位、約六成七的“立委”認為,若“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出爐後顯示陳水扁涉及貪污應該立即下台;認為不需要的有十位,選擇其他做法、包括“立即停止行使權力”在內等方式處理的“立委”則有六名。 

  此外,如果陳水扁依舊戀棧權力,有十二名民進黨“立委”認為應罷免陳水扁;三名主張彈劾;但仍有十四名、約二成八的“立委”希望他自己“知所進退”。另有二十名表達將採用“其他”方式的“立委”,其中有七名“立委”、將近三分之一的比例,表示“民進黨黨團會做出適當的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有四名“立委”表示:“從沒想過會發生這種情況”或是認為“這個問題不可能會發生”,因此從未考慮過這個問題。 

  假若起訴書出爐後,陳水扁沒事,但吳淑珍被起訴,認為陳水扁仍須下台的有十三位,不需要下台的十四位,約五五波;然而有二十二名“立委”則呈現意見分歧的情況,其中有超過三分之一、多達八位“立委”表示“需要視情況而定”。他們指稱,得需要考量到“陳水扁是否事先知情”、“是否由陳水扁授意”、“檢察官以何種罪名起訴”、“吳淑珍是否拿機要費做為私人消費”等因素考量,才能判斷陳水扁是否需要下台。另有四名“立委”則是認為,會尊重陳水扁自己的選擇;也有三名表達拒絕想像會有吳淑珍被起訴、陳水扁無罪開脫的情況發生。 

  某重量級黨團幹部表示,假使確定陳水扁貪污,那就“應該下台”,他說,屆時如果陳水扁堅持不肯下台,“應該用罷免的方式讓陳水扁去職”,他也會“支持罷免”。另一名黨團重量級幹部也說詞一致,更不諱言如果陳水扁無所行動,連他自己也會轉態“支持罷免”。甚至,一名頗具分量的前正義連線“立委”也表明:“扁出事,民進黨也救不了他。”若陳水扁真的涉及貪污,他認為民進黨必先率領黨籍“立委”們要求他自行請辭,不難發現言詞之中切割意味濃厚。 

  曾經替陳水扁傳話的黃偉哲表示,如果陳水扁貪污是需要下台的,不管是陳水扁本人“知所進退”,或是由黨團發動罷免或彈劾的方式要他下台都是選項。至於前些日子曾經提議要開除陳水扁黨籍、卻被黨內抨擊的新潮流系“立委”林樹山則是直言:“祇要明文確定陳水扁被起訴,就需要下台。”林樹山還說,如果陳水扁貪污卻堅持不下台,那就等到陳水扁任期滿了之後再將他判刑。 

  “如果真的證明陳水扁將錢放進私人口袋,那當然應該下台負責。”新系大老洪奇昌也坦承:“如果陳水扁最後還是不能知所進退,可能就會進行彈劾,如果真的不行就會罷免。”蕭美琴說,因為這是陳水扁自己公開的承諾。謝系“立委”徐國勇也明確表示:“司法如果已經宣判貪污罪成立,陳水扁當然要下台,不管是用彈劾、罷免,該做的就要去做。” 

  另外,有部分“立委”表達“聽從黨的決議”,做一切的配合。“蘇貞昌在立院總質詢答覆的結果等於就是我們的紅線,也是心中的一把尺。”林耘生透露,大約在總質詢前兩個禮拜,他曾就此問題與蘇貞昌交換意見,得到的結果也是如此。最後偵查結果出爐,倘若真的跨越紅線,“那不需要等外界出手,相信民進黨在第一時間就應該會有所動作。”以黨的立場來說,他認為最基本的當然就是先予以停權。 

  假使最後祇有吳淑珍被起訴,那麼陳水扁是否就免於“辭職下台”的厄運?某位曾任中部扁友會幹部的“立委”說:“邱義仁和蘇貞昌都已經講得很明白了。”就道德層面和政治責任上,扁與珍是無法切割的。邱創進表示:“如果吳淑珍真的有涉案的話,陳水扁當然也要跟著下台啊,夫妻是一起的嘛!我就不信真的能分那麼清楚,我們不像國民黨,要以高道德標準來要求陳水扁。”林岱樺也覺得,如果吳淑珍被起訴的話,陳水扁也應當下台負責。 

  持反對意見的包括顏文章等人。顏文章表示,祇有吳淑珍被起訴,要陳水扁下台的做法“未免太牽強”;莊和子甚至表示,知道吳淑珍她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所以她的思考邏輯可能跟一般人不一樣。陳憲中則認為,如果吳淑珍被起訴、陳水扁下台,那會造成“社會大亂”;謝明源更辯駁:“有時候太太做的事,先生不一定知道。”但是謝明源也有但書,如果陳水扁知情的話,還是應該下台一鞠躬。 

  以高志鵬為首的扁嫡系“立委”們聽到“扁下台”三個字,紛紛抱持不以為然的態度,拒絕想像陳水扁會涉及“貪污”的問題。高志鵬就表示:“不認為陳水扁有可能涉及貪污,如果真的有,阿扁一定會知所進退。”李鎮楠也表示,陳水扁如果真想要貪污,早在他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可以貪污的錢很多,不會現在才在貪污;鄭朝明則說:“(陳水扁涉案)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所以陳水扁不用下台。” 

  陳憲中也認為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彭添富則以“無罪推斷”的理論說:“我們為什麼不相信一個人呢?他自己都說沒有了。“王塗發更認為:“直接轉帳入戶才算是真正的貪腐吧!”三寶“立委”林重膜、蔡啟芳則誇口:“陳水扁不會有事的啦,不然我早就退出政壇了。” 

  有人打從心裡拒絕陳水扁有貪污的可能,另外有些“立委”則直接判定檢調單位的報告公正性不足。侯水盛表示:“一開始調查人員的公正性已經受到懷疑,色彩是否偏頗,以及媒體的大肆報導,都形同未審先定罪,即使報告出來,內容也不值得採信。”田秋堇也同樣懷疑檢調的立場:“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政治效應影響司法結果的問題,之前紅衫軍寫了這麼多信給陳瑞仁檢察官,如此帶給陳瑞仁很大的壓力,也讓司法沒有自主空間。” 

  有些“立委”則是以“有起訴不代表有罪”的方式,表示應該等到檢調單位“三審定讞”後,民進黨才能針對“陳水扁究竟應不應該下台?”下判斷。 

  甚至,有“立委”還“牽拖”到台北市長馬英九的身上。郭榮宗、江昭儀均表示,社會大眾也應該要追討馬英九的責任:如果陳水扁要為“國務機要費”負責,為什麼馬英九就不用扛起特支費的責任?外界不能以雙重標準要求在野黨跟陳水扁吧?、“馬英九也沒有要許財利下台,他要以什麼標準要求陳水扁下台?總不能要什麼事都要扁百分之百負責。”郭榮宗則強調:“馬英九說過罪不及妻孥,為什麼阿扁就必須適用最嚴格的標準呢?” 

  至於,如果檢調報告出爐未對陳水扁、吳淑珍有任何追究,民進黨會持什麼態度面對?彭添富強調:“既然司法已經證明阿扁沒有事,那就沒有事,我們要趕緊把政績做出來,因為到二○○八已經剩下一年多了。”彭添富強調,屆時朝野不應該再為了“國務機要費”吵鬧,如果在野黨真的還要為反對而反對,屆時祇好訴諸選票。魏明谷則說:“如果證明扁是清白的,那麼可以提升民進黨的形象。”他也表示,民進黨應該虛心謙卑地接受外界評價,不要反過來罵在野黨。黃淑英認為應該讓社會回到正常程序,民眾也都回歸到正常的生活。也有少數“立委”抱持“一報還一報”的意見,林育生就認為,接下來就應該好好修理最近以來發起倒扁的施明德和國民黨主席馬英九。 

  可以看出,民進黨對領導人的要求實在不高,他們祇以最低道德標準的“法律責任”要求陳水扁,因此必須等陳水扁確實被起訴、有的甚至認為應該三審定讞才能“辦”他,反而對重量級政治人物必須因“道德高度”所負起的“政治責任”不斷迴避。如此一來,他們敢動陳水扁嗎?答案其實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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