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水扁,你應該立即辭職下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4 11:09:08  


  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發表社論,直截了當地說,陳水扁,你應該立即辭職下台!

  社論說,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偵結“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一案,史無前例地將吳淑珍、“總統府”人員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依共同貪汙、偽造文書及偽證罪嫌提起公訴,陳水扁本人涉案的部分,起訴書中只有短短的一句話:“陳水扁先生所涉貪汙及偽造文書罪嫌因受‘“憲法”’第五十二條之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後再行訴究。”這句話很簡短,但已足夠讓我們說:陳水扁,你應該立即下台了! 

  社論指出,不論這句司法語言,會不會促使陳水扁選擇自行辭職,台灣的司法檢察系統,已經因為這句話而樹立起了法治的制度公信力,接下來就要看陳水扁會不會用果敢的辭職行動,樹立起台灣政治責任倫理的標竿了。 
 
  陳瑞仁檢察官謹守“憲法”分寸,尊重陳水扁的刑事豁免權,雖然偵辦的過程中發現陳水扁涉及貪汙及偽造文書罪嫌,但仍暫不訴究;然而就這短短的一句話,已經道盡一切:如果不是有豁免權存在,檢察官必然已將陳水扁依法提起公訴;檢方預告再行訴究的時刻,是在陳水扁被罷免或解職之後,檢察官的心中似乎並不預期陳水扁會強行撐過罷免或(彈劾)解職的程序,忝顏做到任滿,這樣的解讀,才能符合吳淑珍被以共同貪汙罪嫌起訴的背景。

  吳淑珍身為“第一夫人”,並不具有公務員身分,所以會觸犯貪汙的罪名,是因為共犯之中具有公務員的身分,然而同案被起訴的被告,只有吳淑珍一人涉及貪汙罪嫌,而能夠領取“國務機要費”的公務員只有陳水扁一人,唯一能夠與吳淑珍成立貪汙共同正犯罪責的公務員,也只有陳水扁一人而已。因此,如果不是因為陳水扁的貪汙共犯身分,檢察官就不會依貪汙罪名起訴吳淑珍。檢方的起訴邏輯中,陳水扁的罪嫌已經躍然紙上。 

  社論說,也許有人會說,檢方的起訴不是終局的判決,應該推定無罪,陳水扁不必只是因為夫人被訴而辭職。其實,“憲法”規定“總統”的豁免權,甚至沒有規定即使“總統”被判決內亂外患罪確定時必須辭職,用刑事訴訟判決確定做為“總統”應否辭職的標準,並無“憲法”的依據。“憲法”賦予“總統”刑事豁免權,“總統”在職一日,根本不會被判有罪確定(內亂外患除外),若用判罪確定做為辭職標準,其實就是“總統”即使犯罪,也不必辭職,這是豈有此理! 

  陳瑞仁的起訴書,已經正確解讀了“憲法”,“憲法”只是豁免了“總統”在職期間的刑事責任,但仍明文規定“總統”若是犯罪,即使不予定罪,也可加以罷免或是彈劾使其辭職。陳瑞仁不能立刻訴追“總統”,但他知道已經明朗的貪汙事證,就足以讓罷免或彈劾“總統”的程序再度發動,“總統”去職後再予追究刑責的時日其實已經不遠。 

  社論抋指出,我們在此呼籲陳水扁應立即辭職,並不是以刑事法律的觸犯做為唯一判準;我們關心的,是台灣人民所共同在乎的政治倫理與政治責任問題。當只有“總統”可以支領的“國務機要費”造成“總統府”相關人員遭到追訴,當“總統”夫人因為“總統”支領“國務機要費”而被追訴,當“總統”只是因為享有刑事豁免權始能暫時免於被訴,當“總統”需要用“推定無罪”做為繼續在職的理由,當“總統”繼續在職的唯一理由會被認為是用刑事豁免權暫時護身免被追訴……,在在都只能顯示陳水扁戀棧權力,無視擔任“國家元首”最起碼應守的政治倫理與政治責任。我們相信而且期待,陳水扁心中若還存有某種高度的政治倫理與責任觀念,就應立刻選擇自動辭職。 

  社論說,對於民進黨,我們則有更高的期待。過去數月以來,民進黨挺陳水扁不可謂不力,也不可謂不辛苦。現在檢方起訴了,民進黨也到了應該與阿扁攤牌的時候。有多少低階的民進黨公職人員因為起訴而遭到開除黨籍的處分?民進黨曾經嘲笑質疑多少其他政黨被起訴而不肯辭職的公職人員?現在民進黨籍擔任國家最高公職的陳水扁,因為自己涉案而令夫人遭到起訴,民進黨究竟要依什麼樣的政治倫理標準,去撐持陳水扁繼續在位呢?民進黨的朋友們,應該著眼於台灣的未來,而不是只想陳水扁的未來。今日民進黨決定是否續挺阿扁的政治倫理標準,來日若是另外一位“總統”發生同樣的狀況而民進黨是在野黨時,就不能理直氣壯的要求任何不適任“總統”下台了。民進黨的朋友們,怎忍因為溺愛或護短,而要使得台灣政治倫理的水準,低的無以復加? 

  民進黨同樣也不該以繼任者是誰來考量應否繼續硬挺陳水扁。總統辭職時的繼任者,也曾是民進黨背書的人選,如果民進黨認為繼任人選不適任,那麼民進黨推出了兩位不適任的人選陷台灣於不義,難道不是雙重的罪過?“總統”該辭職時就讓他辭職,繼任者是誰不該成為阻礙。真的認為繼任者不合適,民進黨就有責任要求不適任的“總統”從政同志一起辭職,交給人民用選票決定是誰應繼任“總統”。 

  社論最後說,我們不會擔心,陳水扁辭職會陷台灣於動亂,政治領袖們請不要再用安全安定做為藉口為貪腐的權力護航,台灣的人民本來就享有清廉政治的權利。此時此刻,台灣所有人民都會用堅定的立場,理性而平和的態度,看著陳水扁以及所屬的執政黨,怎樣面對撲面而來不容閃躲的政治倫理質疑?怎麼擔起為所應為的政治責任?怎麼就個人的去留做出選擇?我們衷心希望,在這篇社論見報之前,陳水扁已經辭去了職務,將“國家元首”的清白交還給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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