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核銷的發票中,扯出有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夫婦以及兒子陳致中受扁夫婦之託,幫忙購買名貴禮品和宴請貴賓,事實是否真如起訴書所述,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陳水扁一家所有成員勢必全都要出庭說明,這將又創下台灣司法另一項紀錄。
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裡頭核銷的發票,其中過濾出扁家成員裡有20張陳幸妤的刷卡發票金額17萬6千元、女婿趙建銘則有8張金額將近8萬、陳致中最多有32張金額8萬7千元,陳水扁一家所使用的刷卡金額總計將近34萬。
陳幸妤向檢察官解釋是吳淑珍委託購買要送給別人,至於餐飲部份,趙建銘回答是受陳水扁委託請貴賓吃飯,其中包括一些支持者。不過,對於送給誰又是請誰吃飯,陳幸妤夫婦倆都回答已經不記得。
可是檢察官查出有些發票只是“一對一”用餐的金額,回答不記得是非常奇怪的事情;陳致中則因為出境兩次,檢察官傳喚都沒有到庭。
而當“國務機要費”偵結,準備要移送法院,到時候法官要再釐清所有發票用途,陳水扁一家勢必得全部出庭應訊。東森新聞的報道形容,這將是台司法史上另一項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