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承認說謊 但一審罪成才下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5 21:35:08  


陳水扁說明“國務機要費”案,堅拒下台。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電/陳水扁晚上對“國務機要費”案作說明,他承認在偵訊過程中有說謊,但強調說謊是“為了掩護秘密外交工作”,應情有可原。陳水扁絲毫沒有願意下台的意思。他說,除非法院一審判決吳淑珍貪污有罪,他才會下台。

  關於“國務機要費”的使用,陳水扁“自辯”說,李登輝時代,“奉天專案”原本1年有1億1千多萬元可使用,但都繳庫了之後,“總統”只剩下“國務機要費”可使用,所謂的公關公司的費用原本適用“奉天專案”報銷,但之後只能使用“國務機要費”。

  他說,當時公關公司表示,如果台灣不續約,他們將向大陸靠攏,由於他們知道很多秘密,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決定再續約2年,並用“國務機要費”報銷。

  陳水扁沒有對“國務機要費”的使用作詳細的說明,僅重申,雖然是用家庭成員消費的發票報帳,但全部用在公領域,1480萬絕對沒有放進私人口袋裡。

  他又辯稱,機密外交有時候是從很久之前就開始準備,花錢什麼時候可以回收都不知道,如果可以成功,替台灣創造更大的外交空間,這是外交艱難中必須要走的路,有時候也常花了冤枉錢,當如果要說那些錢是平白花掉,對他來說是很大的誤解,也不懂台灣外交的困境。

  關於“甲君”秘密外交案,陳水扁說,現在“甲君”在哪裡,落在誰的手中,他都很替他擔心。他也向檢察官表示,很多機密外交,他無法向檢察官說明,甚至永遠都無法說出,要隨著人進到墳墓都不能說,就是如此機密。

  陳水扁宣稱大陸打壓台灣國際出路。他曾向檢察官表示,很多外交工作實在無法說明,而他實在沒有必要和義務非要向檢察官報告機密外交,為了保護當事人,好在很多事他都沒說,否則那些當事人一一曝光。

  對於“甲君”的秘密外交工作,陳水扁承認自己說了謊,“但如果說謊是為了掩護秘密外交工作,是否情有可原?” 

  陳水扁最後總結:一、只要司法在一審判決吳淑珍貪污有罪,他立即下台一鞠躬;二、有些敏感的機密工作,不能講就是不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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