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陳水扁狡辯戰術 難掩謬誤邏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6 07:54:05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陳大律師”昨夜親自上陣,對著電視機那一端的“人民法庭”自我辯護。陳水扁戰略目標很清楚,他先壓住內部反彈,再親上火線,用同套邏輯對泛綠選民交代,目的只有一個:暫從風暴脫身,延長戰線到一審。至於台灣會不會因此崩盤,顯然不在陳律師的考量之內。 

  中國時報今天特稿指出,陳水扁對關鍵事實避而不答。 
 
  陳水扁的戰術有三:第一是“愛台灣”老牌,把臺灣安全無限上綱,合理化所有行為;第二是泛綠傳統選民祭出“清廉阿扁”耳語:“我都願意薪水減半了,有可能歪哥嗎?”最後是訴諸人民情感,說太太身體不好,還願意配合應訊,但檢方竟不理,並花很多時間責怪陳瑞仁洩密。 

  大的戰術如此,小的戰術也凌厲異常,他一共點了李登輝、連戰和馬英九,先把李拉進來和他“同一國”,推崇李“一介不取”,只有他知道外交的辛苦,讓泛綠在形式上維持團結;再不點名地暗批連戰也沒有用單據領錢,最後還損了馬英九,把首長特支費放入自己戶頭,並故意說﹕“我相信馬市長絕對不是這種人,這是制度的問題。” 

  但漂亮戰術掩飾不了根本的邏輯謬誤,與避而不答的關鍵事實。在一個半小時自白裡,扁只有兩重點,第一,他如要貪汙,有很多機會,不必貪一千多萬的“小錢”,最多是報帳程序瑕疵;第二,他都是為臺灣安全、機密外交,犧牲自己利益也無妨,很多東西不能說就是不能說。 

  特稿指出,反向推論未必就對。

  首先是“不貪小錢”論述。泛綠名嘴最愛說,陳水扁昨天也大講特講的“我要A會A這麼少嗎?”但邏輯上這根本不成立,大慈善家也可能順手牽羊,沒有貪大錢的證據,不能反向推論就沒有貪小錢;不能因為陳水扁自動薪水減半、資源豐厚,就假設他不會貪污小錢,重要的是證據能不能證實貪汙事實,陳瑞仁抽絲剝繭的偵查已說明了這點。 

  陳水扁說他願意薪水減半,是因為景氣不好,大家工作難找,他薪水也領得很“歹勢”。那民眾並沒有忘記,這幾年來第一家庭的豪奢行徑,扁嫂大肆血拼名牌、金光閃閃的事實,難道陳水扁不知道嗎?陳水扁要大家“用膝蓋想,我有必要用發票貪汙嗎?”也許扁珍認為“便宜行事不等於貪汙”,但陳瑞仁並不這麼想。 

  再來是“尊重憲法”論述,實則混淆法律、誤導民眾。扁說幾年前他到花蓮以黨主席身分作證,很多憲法學者勸阻他說“總統”不該放棄刑事豁免特權,問題是作證是任何公民的義務,和刑事訴究無關;扁說他如果心裡有鬼,為何還放棄刑事豁免特權接受偵訊?問題是當時那是政治抉擇,顯然與法理無關。 

  陳水扁迄今犧牲了什麽?  

  陳水扁大打“國安、愛台”牌,動不動就說“我可以為了自己出賣‘國家’嗎?”讓人不禁感嘆“‘國安,國安’,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扁還訴諸情感,一直說“我陳水扁是這款人嗎?有必要用這樣的步數嗎?”說如果因為不能講而受到委屈,他願意“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問題是扁犧牲了什麼?他沒有辭職、連請假接受調查都沒有! 

  陳水扁也沒有回答,每年兩三百億元的“國安”、外交機密預算,為何不用,還要辛苦用發票換錢拼外交?“總統”有上億身家,每年財產申報也都增加,還需要借幾百萬週轉嗎?一對一和人家餐敘,卻想不到對方是誰?陳水扁要大家注意“邏輯經驗法則”,那他卻不回答這些基本邏輯問題。 

  陳水扁倒是公開承認,他"說詞不一、前後矛盾",但解釋是因為他不想要掩飾機密,才造成檢察官的誤會、“影響司法偵查的公正性”。這句話很清楚的兩個訊息,一是扁承認他的確說法前後不一,在法律上有偽證之嫌。 

  最關鍵的是,陳水扁沒有回答、最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可以用‘國務機要費’餽贈自己的老婆嗎?”這就是所謂“錢流入私人口袋”的定義。他花了很多時間講會計制度、科目名稱、撥充、流用等,把民眾搞得“霧煞煞”,自己只用一句“程序瑕疵、錯誤訊息,也沒有人給我們上過課”,搪塞用他人發票報銷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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