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賴機要費定位不清 王永興:定義非常清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6 10:47:40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陳水扁昨天花了很大篇幅在批評臺灣的審計還有主計單位,陳水扁認為他們對於“國務機要費”的科目今昔不同,他根本沒有遵循的依歸,至於臺灣的審計單位聽到陳水扁這樣說法,立刻做出了回應。 

  “國務機要費”到底是什麼費用,陳水扁昨天說連他都搞不清楚,把這個問題再丟給“審計部”,“審計部”發言人也做出回應。 

  TVBS報道,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說:“做審計人員的專業角度來看,這些費的科目的定義,包括機要費,包括特別費,包括機密費,這些費的定義都不是‘審計部’定的,我想這個大家都應該已經非常清楚,誰定的呢?‘行政院’主計處的規定,‘行政院’主計處對於機要費是什麼,特別費是什麼,機密費是什麼,都定義的非常清楚。”

  根據發言人的說法,所有的“國務機要費”都是由“行政院”的主計處來定義的,跟“審計部”根本沒有關係,昨天陳水扁也特別提到自己連一個鄉長都不如,因為他根本沒有所謂的特支費,但是到底陳水扁有沒有特支費呢?“審計部”也做出了回應。 

  王永興說,陳水扁“在昨天的談話提到,他沒有另外編列的特別費,他可以支用的,有權可以來支用的,比較彈性,比較大的,確實就是‘國務機要費’這個科目的經費,他是沒有另外有特別費。” 

  “審計部”回應,彈性來說,“國務機要費”就是陳水扁的特支費了,“審計部”強調,絕對沒有雙重標準,若“總統府”對於機要費的認定,還感到有瑕疵的話,應該請主計處來進一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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