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9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發表小社論說,台灣金管會為挽救形象,訂了一堆嚴格的內規,卻無罰則。“立委”痛批,這只是空包彈,一點屁用都沒有。金管會主委施俊吉說:“舉頭三尺有神明,心中自有一把尺”,有神明就夠了。
這答詢,真像“世說新語”。可惜,現在不是魏晉時代,所以施俊吉的“佳話”,也就變“笑話”了。
小社論說,對陳定南而言,確實有神明就夠了。二十幾年前,陳定南是成功的商人,已有上億元家當。當了縣長、“立委”、“法務部長”之後,財產縮水到只剩九百萬元。陳定南從事政治,真的只是要“為人民服務”。
問題是,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的人,還需要訂立嚴格的內規來約束嗎?
另一方面,對“國家就是我家”的政客而言,一皮天下無難事,外不慚清議;有錢能使鬼推磨,內不疚神明。有罰則的內規,都未必有效,更不用說,只靠“神明”的約束了。
小社論說,舉例而言,花民脂民膏,以“國務機要費”買百餘萬元的鑽戒送太太“或”岳母,等到岳母被檢察官抓包,還要硬拗,來個一“戒”各表,堅持“一審有罪才下台”,這樣的政客能靠“神明”約束嗎?
如果“一審有罪才下台”說得通,那麼,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龔照勝不必下台,就輪不到現任主委施俊吉上台,施俊吉也不可能跑到“立法院”去,說什麼“舉頭三尺有神明了”。
請問施俊吉,陳水扁舉頭三尺之處,有沒有神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