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民進黨是否對“憲法”第五十二條聲請釋憲,引起討論。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謝長廷今天表示,法理上傳訊陳水扁“違憲”,但2003年花蓮縣長補選,陳水扁已為頭目津貼案出庭,黨內現在要提“釋憲”,在政治上有爭議。
謝長廷下午表示,“憲法”五十二條的規定在尊重“總統職權”,“總統”不必出庭應訊、不被起訴,這是憲法賦予“總統職位”的特權,不是“總統個人”的特權。
他說,若陳水扁涉及不法,卸任後馬上面臨被起訴的處境,這點在法理上沒有爭議;有爭議的是,陳水扁能否放棄權利;此外,2003年花蓮縣長補選,陳水扁已為頭目津貼案出庭,若黨內現在要提釋憲,在政治上有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