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特赦陳水扁 李登輝謝長廷會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3 08:51:12  


李登輝日前與謝長廷會面時表示,在扁下台前,呂秀蓮必須承諾同意在定罪後行使特赦。
  中評社香港11月13日電/中國時報今天報道,為突破特赦法,李登輝日前與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謝長廷溝通時曾指出,如果扁下台後接受審判,一審判決後就放棄上訴,則繼位的呂秀蓮應該來得及在任內特赦陳水扁。 

  報道說,台灣前“總統府祕書長”陳師孟建議陳水扁“引退離職”,綠營有人則指出,目前無論是要水扁辭職還是離職,最大的障礙是,依法,陳水扁須在定罪後,才有可能被特赦,也因此目前找不到足夠誘因,讓陳水扁自動提前下台。 
 
  除了深綠陣營仍無怨無悔挺扁外,目前已有不少淺綠人士認為陳水扁應主動辭職,但即使認定陳水扁及其一家已涉貪瀆的淺綠人士,大多數仍不願見到陳水扁卸任後身繫囹圄,因此,他們在要求扁下台的同時,也都同時考量建議呂秀蓮一定要答應特赦陳水扁。 

  前美國總統尼克松因水門案下台後,繼任的副總統福特就任兩個月後,就特赦尼克松,而當時尼克松根本還未被起訴。 

  相對的,依台灣“赦免法”規定,必須要“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才能“免除其刑之執行”,亦即,一定要等到三審定讞後,當時的“總統”才能依法行使特赦權。 

  一位獨派大老清楚了解“特赦法”規定後表示,陳水扁一定不會辭職,因“國務費”案三審定讞,可能是三、四年後的事,“誰知道那時‘總統’是誰”。 

  因為先不說如果是藍營的人當上“總統”,不可能同意特赦,即使是綠營的人當“總統”,屆時願不願意特赦扁,也很難說。再舉水門案的例子,福特就是特赦尼克松一事沒處理好,聲望大跌,也間接導致他兩年後競選總統失利。 

  如果陳水扁無法如尼克松般,立即得到特赦的保證或保障,綠營人士說,以陳水扁目前手中賭本這麼少,繼續擔任“總統”,也不可能“翻本”,但為了避免“兩頭落空”,扁也絕不會下台。因為,陳水扁一下台,可能被起訴、收押,吳淑珍、趙建銘都可能坐牢;相對的,扁如果留任“總統”,還有“總統”權力,空間總是大得多。 

  中時報道說,李登輝雖與陳水扁關係不佳,但據了解,他私下認為應該政治解決,只要陳水扁下台,為了政局安定,繼任的呂秀蓮一定要特赦陳水扁。對特赦規定的侷限,李登輝知之甚詳,他在“總統”任內,就曾特赦八位美麗島受刑人。 

  也因此,李登輝才會於日前與謝長廷會面時表示,在扁下台前,呂秀蓮必須承諾同意在定罪後行使特赦,而為了來得及讓呂秀蓮特赦,則只要“國務機要費”案一審判決,扁放棄上訴,就可以結案,不必拖到三、四年後,變數橫生。 

  謝長廷會說出,“下台不是最壞的決定”,應該就是出於特赦法限制的考量,如果陳水扁堅決卸任後再面對司法,屆時可說已完全沒有特赦的可能,扁必須與司法賭一賭,看自己有沒有事。 

  就府黨目前“以拖待變”、打憲法官司的作法看來,扁是情願賭的,但是他的機會成本是:錯失了特赦的機會,將來要直接面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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