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行政會議昨日決定將學券制的適用範圍擴大至私立幼稚園,實行兩年,○八年將會撤銷。
就有關修訂,教統局長李國章昨日強調,這不是什麼讓步或妥協,而是考慮到私立幼稚園的學生家長為子女轉校需要時間,故而給予兩年的緩衝期;從長遠來說,公帑不資助私營幼稚園的宗旨不會改變。
社論說,有關修訂,是政府聽取社會人士特別是私立幼稚園家長和經營者意見後的結果,這種肯聽取不同聲音、願意採納不同意見作出修訂的做法,值得歡迎。事實是,推行學券制是一項好的施政,資助幼稚園教育是一項有長遠眼光的社會投資,但如果因為推行上的一些環節而令到部分人士不滿、怨聲頻仍,甚至要上街遊行請願,則本來良好的政策效益不免大打折扣以至失色,是不值得、不明智的。如果通過一定的修訂能夠令矛盾得到緩解,受影響一方即私營幼稚園的經營者有機會重新考慮自己的去留取捨,家長和社會人士也可以更從容、更全面的去了解、評價學券制的優劣,效果反而是正面的,為政者又何樂而不為、何苦硬是要搞到部分幼稚園經營者和家長“嘈喧巴閉”呢?
不過,這次擴大資助範圍其實只是一項“緩兵之計”,從長遠來說,教統局有必要繼續進一步向社會人士闡明學券制的宗旨和性質,說明為什麼不給私立幼稚園資助的道理,否則,爭拗還是會揮之不去,一些人的不滿也是難以平息的。
社論指出,學券制的提出,首見於特首曾蔭權十月份發表的施政報告,政府每年將動用二十億元,以學券制形式發給每名幼稚園學生每人每年一萬元的學費津貼,校方可憑券向政府兌現。如此一項施政,很明顯,其基本性質與九年中小學免費教育及大學資助教育無異,目的都是為了提高社會質素和競爭力,以及減輕市民家長的負擔。
對學券制這一基本構思,絕大部分市民都無異議,而且拍手歡迎,但爭議出現在私立幼稚園不獲資助這一環節上。
反對者提出,同是市民子弟,為何就讀私立幼稚園就不獲資助?如此不是剝奪了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的權利、也有違市場競爭原則嗎?這一說法,實是似是而非,關鍵在混淆了所謂自由競爭、家長權利與學券制的關係。
目前,全港約一千一百家幼稚園中,有七成是以非牟利性質經營,辦學團體或人士每年需向教署提交報告,詳列學生人數、教學方式、收費標準、員工質素以及各項開支等,並接受政府一定的資助。人數上,非牟利幼稚園的學生人數佔了全港適齡幼童近九成,也就是說,九成家長已被納入學券制資助範疇之內。
因此,從教學質素和家長選擇兩方面而言,學券制都是更有保障的。
當然,不能說,私立幼稚園就是全無或質素,或者私立幼稚園的家長就不配獲得資助,但是,學券制用的是公帑,在使用上必須有一定的前提和限制,不能“有券無類”,以公帑資助私人經營是沒有先例的,不可能只要資助卻不受監管。
因此,目前學券制問題的焦點不在私立幼稚園經營者和部分家長的“權利”,不給他們辦學、不讓他們選擇,而是公帑必須在有監管之下得到善用,教育質素必須要有基本保障。李國章局長昨日再次表明,歡迎私立幼稚園申請轉為非牟利,教署將會給予財政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