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支費案 馬英九若還有實話要說,亟宜趁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6 09:24:55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台灣民生報今日發表社評說,如果台北市政府的說法屬實,則馬英九的特支費出現不實發票,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使用假發票,完全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前者是祕書人員“偷懶”,便宜行事,用其他大額發票取代實際開銷的小票;後者則是當事人授意,四處蒐集發票,申領陳水扁並未實際消費的款項,做帳的公務員則受命做虛偽記載及申報。但不論是公務員個人起意或奉命行事,這兩個案件,都暴露公務員的紀律和倫理已從根基動搖。 

  社評說,多少年來,各方從未曾細究政府首長特別費支用的情形,如今一翻開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竟是充滿謀私與詐欺;而一向清廉自許的馬英九,公務帳目竟亦如此經不起檢驗,漏洞處處。若依此標準繼續檢驗其他首長,不知還會查出多少光怪陸離的情事。屆時,政府還剩下幾位規規矩矩的清官,只怕難以樂觀。

  北市府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一個祕書,恐怕不具說服力。這位承辦人員偽報代用發票,已有三載;這麼長的時間,為何祕書處在審核控管流程中不曾發覺異狀,並予以糾正?再說,他擅自改變申報手法,文件數量皆與以往大為不同,二、三千張發票的差異,會計或審計人員豈會一無所覺,任其投機取巧?從這個角度看,有問題的豈止是一名祕書“偷懶”,而是一個體系的“隨便”,讓不該發生的事發生了! 

  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台灣“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和官邸總管陳鎮慧被依偽造文書及偽證罪起訴。同樣的,就事論事,以“太忙”為藉口的市府承辦祕書,其行為也涉及了偽造文書;這並不是簡單一句“偷懶”,就能了事。當然,我們也不能不假定更壞的情況:馬英九特支費的“瑕疪”不僅止於此,而市府官員卻企圖以“行政疏失”為藉口,將責任推給承辦人員。果真如此的話,將來真相揭開,後果將更不堪想像。 

  社評指出,從“國務機要費”的例子,馬英九應該了解:“說謊”比“犯錯”更嚴重。這次市府的說明已經嫌晚,若還有其他實話要說,亟宜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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