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台灣高速鐵路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官商勾結舞弊案”,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處長郭拱源、台聯黨“立委”黃政哲及包商等16人提起公訴,檢察官具體求刑是郭拱源10年、黃政哲9年,其餘求刑6到12年不等。
據報道,檢方的起訴書指出,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因為原得標公司延誤進度遭解約,隨後以限制性招標,由黃政哲擔任負責人的華升公司以八億九千六百萬元新台幣得標,施工期間,華升公司偷工減料、延誤工期、浮報工程款,公路總局高南區處長郭拱源等官員涉嫌知情不報,反而在黃政哲、黃政宏、陳志良等人請託及交付賄賂下,隱瞞違約舞弊情事,配合製作不實監工與完工、驗收等文件,使華生公司獲取不法利益將近一億元。
檢察官陳建弘指出,被告郭拱源、蘇貴猛、郭福齡三人分別為高南處處長、副處長、第一工務段長,涉嫌屈服於包商負責人的政治背景,對下屬施壓,大開方便之門,造成公共利益巨大損害,對郭拱源求刑10年、蘇貴猛6年、郭福齡8年;黃政哲,涉嫌利用“立委”身分施壓官員,賄賂官員及工程監造顧問公司人員,求刑共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