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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檢察長認爲,感覺上侯寬仁是先查人,再找證據,違背了先掌握證據再辦人的原則,本末倒置,顛倒了偵查程序。 |
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擴及各級檢察機關檢察長也遭到控訴,引發部分檢察長訾議侯寬仁未先了解特別費無需單據的結餘部分未繳庫,是否違反預算法,便急於偵查,似有顛倒程序之虞,容易讓特別費之戰“烽火遍地”。
中國時報報道,檢察長們指出,侯寬仁偵查受理告發的案件執行偵查於法有據,他們當然尊重和支持檢察官的職責。不過,由於特別費的爭議現今已淪為政爭工具,承辦檢察官應審慎為之。
而侯寬仁未先了解有無違反預算法及與法令相牴觸之處,即傳喚當事人開庭偵查,感覺上是先查人,再找證據,違背了先掌握證據再辦人的原則,本末倒置,顛倒了偵查程序。
如果侯寬仁的偵辦特別費,在主管機關對無需單據的部分還沒有一套標準訂定之前,就以個人的法律見解“大刀闊斧”的偵辦,那麼,不光是檢察機關首長,全臺灣首長等,不論是現任、卸任,都有問題。
檢察長們表示,他們不是為自己或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解套,而是就偵查程序來看是否符合司法正義,如果把“雞毛當令箭”,沒有箝制或依據的辨下去,恐怕會讓特別費之戰“烽火遍地”,造成無謂的政局紛擾,絕非臺灣社會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