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發表社評說,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首長特別費案,日前出現重大轉折,「法務部長」與主計長在「行政院」會中,都提出有利台北市長馬英九的法律見解,對於身陷特別費風暴的馬市長固然有解套的作用,其他支領特別費的六千五百人,無疑也鬆一口氣,只是「行政院」何以在此時機宣佈,外界的解讀大不相同。
就事論事,「法務部長」認定「首長特別費已形成法理上的行政慣例」,是「對首長的實質補貼」,支出上也難以截然畫分公私;若有具領部分未用盡,慣例上也未要求須繳回;主計長」許璋瑤則認為,特別費五十餘年來都是由首長「統籌運用」,採寬鬆彈性的認定,未對其支用範圍及內容作更明確表列,相沿成習,形成行政慣例。這些說法與近日來台北市政府的主張,基本上完全相同,適足證明馬市長的無辜。
事實上,馬市長並不需要靠「行政院」的動作解套。他在八年市長任內捐款超過六千八百萬元,其中公益占八七%,遠遠超過匯入私人薪資帳戶的一千五百七十餘萬元的特別費,不但符合特別費用於公益的用途,也證明他沒有中飽私囊,更沒有侵佔公款的犯意。以同樣的標準來衡量,陳水扁和民進黨四大天王,有那一個像馬市長這樣熱心公益?又有那一個如此樂善好施?更別說他們五人也都成立了基金會,但所有捐贈用於公益的錢加起來,恐怕也比不上馬市長一人,所以不但在操守方面,這些人跟馬市長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就是在愛心方面,民進黨的這些天王也遠遠瞠乎其後。
儘管如此,「行政院」的這個動作,確實是幫其他六千五百名首長解套。因為如果連一向清廉自持的馬市長都被認定有罪的話,所有支領特支費的首長,大概都難逃法網。從這個觀點來看,「行政院」的動作似乎值得肯定!問題是,特別費風波已有相當時日,「行政院」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就要求法務部」與主計處公開提出清楚的法律見解,說明真相?既然蘇貞昌認為不能靠清算鬥爭、惡意株連,解決「歷史留給國家與人民的共業」,為何任由民進黨舖天蓋地的抹黑污衊,把馬市長打得遍體鱗傷的時候才出來解決?既然他明知特別費是「意外的陷阱」,為何在民進黨全力打馬的時候,非但不說幾句公道話,還不時冷嘲熱諷?
說穿了,只是因為特別費風波愈演愈烈,一旦蔓延下去,不但會燒到馬市長,身為「潛在性被告」的蘇貞昌,自己也難以倖免,所以他並不是好心為馬市長解套,而是要為自己解套,順便也將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扯在一起,為陳水扁開脫,如此既可向領特別費的藍營地方首長示惠,又可藉此向綠營同志交心,無異左右逢源!如此謀略,不可謂不高明,但細察其用心,又令人不得不感到可怕。
不過,認真說來,蘇貞昌在形式上雖試圖為陳水扁解套,但實質上根本無法為陳水扁脫罪。因為陳水扁與吳淑珍,用假烝真核銷,陳水扁不僅事前知情,而且是他本人授意,犯意明顯,證據確鑿,更何況他還虛構南線專案,企圖誤導檢察官,所以即使特別費,的核銷採取從寬認定,也無法改變陳水扁貪污的事實!所謂共業,其實只是陳水扁自己造孽引起,只是國家不幸,有此元首,又何嘗不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