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6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施明德宣布自囚。他說:“坐在‘總統府’裡的那個(陳水扁)是囚犯,自囚在房裡的那個(施明德)獲得了自由。”
施明德的“自囚聲明”中,最核心的概念應是“道德自由”。在大是大非之前,能夠順著天理良心作出選擇,就是自由;否則,若昧著天理良心倒行逆施,就是不自由。根據這個標準,坐在“總統府”裡的陳水扁當然是囚犯,自囚在房裡的施明德反而是道德上的自由人。
社論說,陳水扁是一個“囚犯”,在形式及實質上皆然。從形式上說,陳水扁現在能夠公開露面的場合愈來愈具選擇性,甚至只能利用獨派聚會或梅嶺車禍慘案之類的場景來表演他的身分,不啻已形同禁錮在“總統府”內的囚徒;另如,被陳水扁說成“住在高級監獄”中的吳淑珍,在雙十典禮上露臉,目光閃爍、手足無措,亦猶如放封的囚徒;再者,趙建銘被限制住居,陳幸妤辭職在家,陳致中夫婦更被輿論“通緝”回台……。扁家在生活形式上已與囚徒無異。
就實質而論,陳水扁現在除了作一些謁廟進香、愛河牽手之類虛張聲勢的活動外,無論對內對外,說話無人相信,號令淪為笑柄,由他主導的“國政”更幾已完全停擺,在實質上儼然已成了被民意“褫奪統治權”的“死體化元首”,成了終日在“總統府”繞室徬徨的囚徒。
施明德並指出了一個更令人悲憤的事實。亦即:囚徒陳水扁竟將全體台灣人視為他的囚徒,不容台灣人在心智上及世界參與上獲得自由。
社論說,從心智上說:陳水扁欲將人民繼續禁錮在“二二八史觀”及“中國豬/台灣人”的思想牢籠之中;亦即欲將台灣人桎梏在所謂“本土”的枷鎖之中。他以“本土”的泥漿糊住台灣人的眼睛,叫人們看不見是非。施明德說:“台灣人民的道德自由被陳水扁禁錮。”“陳水扁寧可混淆是非,也不讓人民有清白做人的權利。”這正是陳水扁欲將全體台灣人圈禁為其政治囚徒。而整個民進黨,如今除了“挺扁/挺貪”以外,別無是非可論,更已成了陳水扁的囚徒,尤不待贅言。
從世界參與上說:所謂“鎖國政策”,就是陳水扁將整個台灣變成了一座大監獄。他整日只是在這座大監獄中煽動一些蝸角之爭或茶壺風暴,完全不顧外面世界的變化,更不斷傷害台灣與“亞太村”、“世界村”之間相連的臍帶。這不啻亦是陳水扁將全體台灣人視為其政治囚徒。
然而,台灣政治現況中最不可思議者卻是:囚徒陳水扁竟然能將全體台灣人挾持為其政治囚徒。他仍然靦顏牽著陳菊的手高呼“高捷不是弊案”,他仍然聲稱要整個台灣靜待他“一審有罪才下台”。借用施明德的話來說,台灣現況的死結正因“民進黨的道德自由已被陳水扁禁錮了”,“台灣人民的道德自由已被陳水扁禁錮了”;當“道德自由”被禁錮,民進黨就成了囚徒陳水扁的囚徒,整個台灣亦成了囚徒陳水扁的囚徒!
社論說,我們不贊成施明德自囚。陳水扁赴高雄趴趴走為陳菊“造勢”,施明德卻閉關“自囚”;這豈是天理、豈有公道?然而,施明德的“自囚”,卻應喚醒民進黨內的改革派,亦應喚醒對台灣公義尚有憧憬的台灣人,必須立即重拾自己的“道德自由”,不可再作囚徒陳水扁的囚徒。
當陳水扁成為坐在“總統府”裡的囚犯,包括施明德在內的所有台灣人,皆不應陪陳水扁坐牢自囚,而應做一個在精神上、道德上及行動上徹徹底底的自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