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7日電/北檢偵辦台開內線交易案最後言詞辯論庭時,曾指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只要有大筆資金進出,一定使用人頭帳戶。“教育部”在送公懲會的趙建銘懲戒案移送書中,不但證實確有其事,一位個人帳戶被趙建銘使用的林姓藥商代表,更曾規勸過趙“不要再這樣,否則遲早會出事”。
曾規勸過 再這樣會出事
中國時報報道,涉及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的趙建銘,刑事一審即將在本月廿七日宣判。有關違法失職懲戒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六日首次進行調查,傳喚“前財政部長”林全、呂桔誠等五位證人,就台開案牽扯出的三百萬元,究竟是賣官還是借款,進行調查。據了解,公懲會已要趙建銘提出申辯書,待完成調查後,也會擇日通知他到公懲會申辯。
據指出,“教育部”給公懲會的移送書中,具體指陳一位個人帳戶被趙建銘使用的林姓藥商代表,二零零四年七月間,曾拿五十萬給趙建銘周轉。這筆錢,趙迄今都沒有償還。
趙建銘不單借錢不還,還有藥商代表向檢調吐苦水,指趙建銘在三峽恩主公醫院服務期間,他被當成像“阿卿嫂一般的傭人使喚”,要幫忙打掃趙的辦公室。
趙建銘懲戒案,依據“教育部”移送書,明確提及趙建銘多次使用四位藥商代表、兩名貼身隨扈帳戶。這些藥商代表,還多次以數十萬現金直接匯款入帳,供趙建銘使用。
趙周轉50萬元 至今未還
依據台大醫院的調查,趙建銘前述使用藥商人頭帳戶,及金錢往來關係,明顯違反了“台灣大學附設醫院醫療人員行為規範”,醫療人員不得接受與職務或公務往來有關的金錢、禮券或其他有價證券的饋贈規定。
檢調當初在偵查台開案過程中,曾查到趙建銘使用藥商代表、隨扈以及弟媳家人提供的人頭戶,目的就是為方便資金進出和買賣股票。
因這部分無證據證明涉及刑事犯罪,就未再細究。但一位林姓藥商代表,今年五月廿五日在趙建銘被約談並聲請羈押同一日,也曾接受調查局訊問和檢察官複訊。當時他就說,趙建銘是在二零零四年間借用他的合庫帳戶使用,同年七月還向他周轉五十萬元,至今都未歸還。
趙建銘使用人頭戶情況,因移送資料明確提及,公懲會未來也將進行調查,作為是否違法失職,構成懲戒事由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