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8日電/臺灣的“審計部”查核“總統府”二零零五年度“國務機要費”時,有高達二四○七萬元“總統府”以機密為由未提供查核。經“審計部”去函要求說明,“總統府”日前函覆,但據瞭解,府方並沒有提供原始支出憑據,很多部分說明也不夠明確,“審計部”不排除再度前往總統府查帳。
中國時報報道,“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日回應說,就他向會計處了解,府方已經“依限回覆”,至於內容因為是密件公文書,不便對外說明。
“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則在“立法院”答詢指出,以慣例來看,機要費部分經費視同特別費處理,其中機密費部分是以領據結報,款項匯到專戶控管支出,好像特別費的一半以領據結報,同樣是匯到到首長專戶。
許璋瑤此一說法,明顯和“審計部”不同。“審計部”依據“機要費支出程序作業規定”,內容提及,機要費的原始憑證,要依會計法由專人保管,涉及機密費部分,由“總統秘書室”指派專人比照辦理。因此,“審計部”強調,這筆經費若要核銷,“全部都要單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