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12年 陳哲男聲明無法接受要提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13 19:15:20  


  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涉及多宗弊安的台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扮演司法黃牛還涉嫌炒股案,今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陳哲男下午聲明尊重司法,不過對於一審的判決表示無法接受,要提上訴。

  聲明指出,已在庭上再三陳訴,強調案情涉及的款項確為政治獻金,並無不法,並非如梁柏薰所言的借貸關係,他澄清未利用職務牟取不法利益。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陳哲男十二年徒刑,陳哲男表示無法接受,強調案情在進入審判程序前,審判長曾當庭告訴被告及律師,喻知此案就“普通詐欺”進行辯論,但最後卻是以“職務詐欺”判刑,他感到錯愕與不解,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委任律師商議,提起上訴。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