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案今(二十七)日一審宣判,綜觀此案件從爆發、起訴及開庭審理過程,都經媒體大篇幅報導,中時電子報整理回顧整起事件始末如下:
二00六年五月十日,邱毅指控陳水扁親家母簡水綿涉嫌從事內線交易。
五月十二日,彰銀證實簡水綿確實購買台開股票,北檢指派檢察官許永欽調查。
五月十四日,邱毅指控,趙建銘與彰銀高層參加三井宴。
五月十八日,檢方約談蔡清文,並聲押獲准。
五月十九日,檢方約談游世一,並聲押獲准。
五月二十日,陳水扁為女婿趙建銘涉嫌台開案向全民道歉。
五月二十四日,趙建銘、趙玉柱、簡水綿、趙建勳、程雅玲五人接受訊問。
五月二十五日,台北地院裁定羈押趙建銘。
五月二十六日,檢調發現趙建銘涉嫌收賄“賣官”。
六月二日,蔡清文聲請停押獲准,當庭釋放。
六月八日,趙建銘坦承他確實在三井餐會上,聽見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提及台開聯貸案、出售信託部給日盛銀行獲利十六億元等兩項重大利多訊息。
七月十日,本案偵結,並且起訴趙建銘與其家人,共有十三人名列被告,趙建銘涉嫌內線交易情節重大,不法獲利逾一億元,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八年(後被提高為九年);陳水扁親家趙玉柱涉嫌內線交易與侵佔,求刑十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全案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十日晚間,趙建銘、游世一各以一千萬元交保,蘇德建以五百萬元交保,三人限制出境。
七月二十八日,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本案七名被告均出庭應訊。前國票金董事蔡清文是唯一承認部分犯罪事實的被告,其餘六人均否認犯罪。
十月十七日起密集開庭,十八日、二十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五天密集傳喚證人。
十一月八日、十日,言詞辯論庭。
十二月二十七日,全案一審宣判,趙建銘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併科罰金三千萬元;趙玉柱判刑八年四個月、併科罰金三千萬元;游世一、蘇德建各判刑四年三個月,游世一併科罰金六千萬元,蔡清文因向檢方自白,捐出犯罪所得,求處兩年,得以緩刑四年,另外兩名被告耐斯企業陳鏡堯被判兩年、洪敏森判刑一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