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國務機要費”案今天上午第三次開庭,擾讓了三個星期的世紀大審,到今天還未進入實質性的審訊階段,問題還是卡在“機密”文件的問題上。
檢察官日前要求調卷,需要從“總統府”調出一批所謂的“機密文件”作爲證據,然而“總統府”沒有拿來文件,卻只是發了一封回函,稱該批文件是“機密文件”,不能公開。
檢察官發言時質疑說,有關這些文件的文號、解密日期,不屬於機密内容,爲什麽也不公佈?
法庭外有專業律師分析指出,所謂“機密”文件是不對公衆公開的,但是律師應該有權查閲。
目前審訊的檢辯雙方還糾纏在文件是否“機密”、是否應該公開的問題上,而雙方的火藥味似乎更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