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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至少到位於楊浦區的上海監獄總醫院看病3次,每次該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門診,專為周正毅一人服務。 |
中評社香港1月7日電/又有一名內地官員因牽涉周正毅案被刑拘。《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財經》雜誌報道稱,上海市看守所所長黃堅疑為在羈押期間的周正毅對外聯絡提供方便,接受周正毅家屬賄賂的49萬多元人民幣及港幣、金銀首飾若干,於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
香港文匯報引述相關報道指出,據有關部門初查結果,黃堅疑為周正毅於2003年在上海市看守所羈押期間的生活和對外聯繫提供了方便,如可享用每餐“四菜一湯”,允許其使用手機等,“客觀上為在押人員和案件關係人內外串供提供方便”。此外,在被羈押上海市看守所的一年間,周正毅至少到位於楊浦區的上海監獄總醫院看病3次,每次該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門診,專為周正毅一人服務。
神秘人安排 周收監程序不正常
黃堅已於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黃堅年逾50歲,有20多年警齡,是第二個因接受周正毅賄賂而被捕的監所管理人員。在接受記者電話詢問時,上海市看守所辦公室並未否認黃堅被刑拘的消息。
此前的2006年8月,上海提籃橋監獄教導員俞金寶因嚴重違反黨紀,被有關部門“雙規”(規定時間、地點,交待問題)。俞金寶案發後,有人在上海司法系統內部網絡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懺悔吧,有罪的人!》的文章。文章指出周正毅並沒有按正常程序收押入監,而是在刑事判決書生效後,經過某些神秘人物的安排,極其神秘地直接從該市看守所來到了提籃橋監獄。
因為周正毅案而受牽連的上海司法系統人員不僅僅是黃、俞二人。據知情人士介紹,早在2004年8月,周正毅入獄之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位前副院長就被取保候審。此人曾主持審判過許多案件,包括曾擔任周正毅一案的審判長。
獄長權力大 司法腐敗存盲點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長王公義在接受採訪時分析,權力集中帶來尋租空間,監獄長和看守所長的權力很大。而法律對於量刑等的規定又是有區間彈性的,裡面的尋租就發生了。“比如減刑,倘若5年刑期的只能減3至6個月,找人打招呼就能減6個月,沒關係的可能只減3個月。執行的尺度大小跟尋租的空間正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