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討債窮凶惡極,政府縱容至此,寧不慚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10 08:42:27  


  中評社香港1月10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登文章說,光天化日,大馬路口。六名討債公司的暴徒飆速攔車,將被害人拖出車外(真的在地上拖),拳打腳踢,棍棒磚石齊下,並將被害人的車子砸得稀爛。“窮凶惡極”四字,亦不足形容這個在電視新聞中反覆播出的場景。

  極少看到討債公司“現場作業”的進行式。過去所見,常是已被潑漆或潑糞的鏡頭,或已遭搗毀的器物,大多皆是“過去式”。現在,這個台中市街頭“現場進行式”的鏡頭曝光,始知討債公司無法無天到何種地步。

  文章說,事情還沒完,這件凶案居然還演出了警察“吃案”的續集。起初,警方說,“只是一場單純的超車糾紛”;後來,因剛好有民眾以V8攝得整個私刑的過程,經電視新聞播出,警方才改口。再者,派出所所長涂志宏稱,嫌犯到案後立即上了手銬,押至地下室偵訊;實情卻是,電視新聞拍到幾名嫌犯坐在“來賓休息室”泡茶打手機,根本沒有上手銬那回事。尤其,警方原以傷害及毀損罪移送,後因“高層震怒”,才改以組織犯罪的重罪告發。 
  
  文章指出,涉案的討債公司是受聯邦銀行委託。台灣的銀行管理,可以縱容二次金改五鬼搬運及中華商銀掏空;卻買兇對小債務人討債,砸車毆人。這非但是討債公司窮凶惡極,也是銀行窮凶惡極;而政府縱容銀行至此,寧不慚愧?此次砸車毆人的討債模式當非孤例,應追究其過去有無類似情事發生。 
  
  更不可原諒的是警方。為何說謊?為何吃案?難道真是黑白不分,警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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