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0日電/針對媒體報道,台北地檢署與調查局發表聲明指未收到台“金管會”移送力霸或中華商銀相關不法案件,台“金管會”晚間澄清,事實與報道有所出入。有關中華銀出售不良債權異常交易已在去年向“法務部”告發;力霸集團涉不法案件,也與調查局等密切配合。
“金管會”表示,“法務部”調查局新聞稿說明已偵辦並移送地檢署中華商銀南京東路分行貸款涉嫌不法案及中華商銀高雄分行貸款涉嫌不法案,新聞稿並未聲明未收到“金管會”前移送力霸或中華商銀相關不法案。
另外,“金管會”檢查局去年7月及10月間分別對中華銀行總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及出售不良債權專案檢查。並對專案檢查出售不良債權作業所發現非常規交易,涉有違反銀行法第125條之2背信規定部分,已在去年11月23日以金管檢七字第0950163177號函向“法務部”調查局告發在案。
“金管會”指出,對力霸集團涉嫌不法的相關案件,皆與台北地檢署、“法務部”調查局密切配合,以儘速蒐集相關不法事證,嚴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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