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台灣檢調昨天初步理出力霸弊端,查知主要涉嫌以超貸、關係人貸款、金融內控放水、運用人頭公司與人頭帳戶、內線交易五大手法或手段,交互運用,一步步把中華商銀與力華票券等力霸主力事業至少逾十一位數的資金套走,可說“能掏的全掏了”。
親綠旳自由時報報道,事證顯示,力霸的大窟窿實則是“預謀挖出來的坑”,並不是經營不力才產生破洞。
檢調追查,王家相關人疑涉蠶食鯨吞公共資金,運用最多的就是超貸,使用各大型關係企業、或許多專為貸款而成立的人頭公司為名,再把不值錢的廠房、交叉持股或土地等拿去向中華商銀等質押,最後以超額數倍、甚至十倍的離譜鑑價,把現金套出。
而掩護這種惡質超貸犯行者,就是銀行內控放水,因為主掌實權者都是自家人,相關貸款案多輕而易舉過關。
另一種則是關係人貸款,因為王家人與其相關人頭,往往都在力霸旗下企業中身兼多職,譬如王金世英,既是力霸董事長、也是亞太固網董事長,又是中華商銀董事等,要不就是各關係企業高層全是王家自己人在幹,進而運用這種多層身分的方便性,進行各種名目借貸。
關係人直接以信貸名義調款,也是套現手法之一,但數額較小,只在“某些不很高的特定用途”時運用一下。
內線交易則是把各關係事業的交叉持股,同樣以類似“左手賣給右手”方式,進行資金大挪移;或者以明顯有問題的非常規手段,進行股票換手,比如力霸在財務吃緊時,仍以每股九點○四元高價買進每股僅值約一點七元的亞太寬頻股票八一二○張,一下子就把一筆巨款輕易套出。
而人頭公司與人頭帳戶除用於借貸,也用在資金出口,以利掩護匯錢出境、或直接落入私人口袋。
此外,力霸各式“連帶保證人”手法中,王又曾、王金世英自己也以疑似人頭身分,成為諸多交易、貸款案中的連帶保證人,研判他們早知“有一天要走”,並不擔心日後出現連帶責任的問題。
專案人員調查發現,幾乎每一種經濟犯罪類形,都出現在力霸弊端中,顯見弊情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