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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會議公報首度要求“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
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為期3天的中紀委第七次全體會議10日在北京落下帷幕。作為對中共黨內“領導幹部”的警策,會議10日通過的公報詳細列舉了近年出現的一系列新的腐敗形式,這些形式基本涵蓋了與“領導幹部”們經濟生活密切相關、同時也最可能滋生腐敗的主要方面。
據新華社報道,公報列舉的腐敗形式包括:在商品房買賣置換中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置或以劣換優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借為名佔用他人住房、汽車的,參與賭博或以變相賭博等形式收錢斂財,借委托他人投資証券或其他委托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為本人謀取預期的不正當利益或以各種方式為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分析家指出,這些腐敗形式都與中國近年迅速發展的經濟形態密切相關,與之伴生的一些經濟生活方式,正在成為某些腐敗分子借以斂財的新渠道。
公報指出,對“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上述類型利益的,“要堅決清理糾正”。
公報同時要求,要“繼續抓好對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並“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評論家認為,公告最新列舉的這些行為當然也在報告之列。
回首2006年中國腐敗大案,一些領導幹部的身影不時閃現其間。
上海社保資金案中,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卷入該案而成為近年繼陳希同、成克傑之後受到查處的第三位級別最高的中共官員。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武龍等一批省級高官也因涉嫌違法違紀而先後落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