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陳水扁一家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今天第四次開庭,庭訊在下午2點左右結束,合議庭裁定下次審理時間在下星期五,即19日。針對陳水扁再次拒絕交出所謂“外交機密”,檢方也向法官申請傳喚“總統府”歷任秘書長,以了解機密文件認定的程序,但目前,審判長還在評議是否有傳喚歷任秘書長的必要。
台北地方法院第四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向法官申請傳喚陳水扁的“總統府”最近5任秘書長,以了解機密文件如何認定,但審判長目前還未裁定。
不過,審判長已經裁定將在下次開庭時,傳換“總統府”第二局局長、第二局第三科科長、政風處處長,以及政風處第一科科長。由於這4名都是經手機密文件檔案的人,因此認為有必要傳喚他們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