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小社論說,台灣島內學術界最近的焦點,幾乎完全放在中興大學與台大醫院兩件學術倫理案件上,由於其中一件更有兩位中央研究院院士是當事人,學術倫理上的爭議,就成為學術界公開評論或私下聚會場合的重點話題。
任何工作場域皆有專業倫理,學術界因為負有建立、累積、拓展知識領域,以及教育下一代的神聖使命,使得學者個人的操守品格、乃至整體學術圈的價值規範,會受到社會更高標準的審視。在一個尊重知識、看重學術的社會,這是起碼的認知。
小社論指出,根據“國科會”明明白白的統計資料,過去八年,一共處分了廿七件學術抄襲案;中研院在過去四、五年,也處理了五、六件學術論文抄襲案。媒體以持平的寫作方式報導這些新聞,旨在努力呈現這個似已習而不察的現象,提醒學術界及相關主管單位應更認真地看待本身內部的重大問題,何來島內最高學術單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所稱的“渲染”?
何況,任何一位嚴謹的學者,在自己指導、掛名的論文發表前,必然逐字逐句細審,一來是對自己指導的研究生負責,二來也是對自我名譽的自重。如果草率出手投稿,掛名而不指導、指導而不切實,豈是治學本色!
僅以“瑕疵”看待上述兩案,或許正是台灣學術界最應警惕之處:長期的放縱與鬆懈,足以養小瑕為大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