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載文章稱,調整市縣鄉(鎮)黨委換屆時間,省(直轄市、自治區)、市(州)、縣(市、區)、鄉(鎮)四級黨委同時進行換屆選舉,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在2006年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截止到2006年底,按中央批准的計畫部署已經順利完成了14省區黨委換屆選舉任務,2007年進行黨委換屆的17個省區市的幹部考察和換屆選舉籌備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這次黨委換屆選舉規模之大、人數之多,都是空前的。與以往相比,這次換屆選舉呈現出一些新特點。
一是突出集體領導和科學執政主線。通過減少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一正兩副”模式,擴大黨政交叉任職,省長(市長、縣長、鄉鎮長)兼任黨委副書記,改變只有政府正職和常務領導進黨委常委會的做法,使大量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入黨委常委會,為加強黨委常委會集體領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創造了條件,為解決党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這一黨的執政能力重點問題,嘗試了帶有方向性的探索。
二是強化黨委全委會領導機關的地位和作用。調整黨委全委會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比例,適當增加黨委組成人員名額,使人大、政府、政協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都進入了黨委全委會,強化了黨章賦予地方黨委全委會作為領導機關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呈現地方黨委領導層的活力。這次黨委換屆選舉,在幹部年輕化方面達到了省級黨委班子中50歲以下的要有3名,45歲左右的要1名的要求,這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比較罕見的做法。換屆後,各地市、縣、鄉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平均年齡比換屆前明顯降低。這表明和體現了中央通過幹部梯隊建設增加領導層活力的決心和能力。
四是調整和實行新的幹部考核評價標準。這次換屆考察採用了《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政績”進行篩選、考核、評價,從而鮮明地確立了今後用人標準和用人導向。
五是擴大黨內民主貫穿于換屆的全過程。各地在換屆中以落實黨員和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為重點,抓住提名、考察和選舉等關鍵環節,積極探索發展黨內民主的有效途徑和辦法。在推薦提名環節,各地認真執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制度,使群眾參與面更寬、範圍更加廣泛;在組織考察環節,各地注意綜合運用民主測評、發放徵求意見表、個別談話等多種方式,擴大考察談話範圍;在選舉環節,各地適當擴大了差額推薦和差額選舉的比例,使黨內民主制度進一步得到細化。
六是預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制將成為一種常態。這次黨委換屆通過規範任職年齡,省委書記、副書記(政府正職)為65歲,紀委書記為63歲,其他為60歲。在提名上述三類任職人員時,如果年齡分別已經是63、61、58歲,則一般不列入提拔行列,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制推行解決了年齡限制問題。同時,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縣以上黨政正職領導幹部的每個任期為5年;在一個任期內因工作特殊需要調整職務,一般不得超過一次;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10年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在同一層次領導職務累計最長任職時間為15年;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中央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交流從時間到空間的明確界定,預示著任期制的真正到來。
七是加強對換屆選舉的監督檢查。一方面,按照中組部有關嚴肅換屆紀律的通知要求,14省區在換屆工作中認真把好廉潔自律關,所有提名人選都徵求了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確有問題的,堅持不提名,對反映不實的予以澄清;另一方面,各級紀委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行為和選舉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法的非組織行為。從2006年8月開始,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派出督查組,對地方領導班子換屆工作進行了督促檢查,全面瞭解換屆工作的情況。據不完全統計,各地共查處換屆期間的違規違紀案件70起,處理有關責任人130多人。體現了各地對換屆期間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處理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