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台灣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捷運公辦六標弊案,曾擔任謝長廷參選高雄市長選舉後援會會長的新文化基金會前董事長張志榮涉嫌索賄四千兩百萬元,昨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追加起訴,同案起訴的還有日安營造協理陳建廷、日商木川良二。
聯合報報道,張、陳已轉為汙點證人,檢方請法院寬免兩人刑罰。
一年多前被依背信等罪起訴的捷運六標評決小組主席鍾善藤(六十四歲、前交通部主任秘書)與委員吳孟德(五十八歲、前高雄市工務局長)被檢方查出分別收受三百萬、兩百萬元賄款,一併移送地院審理。
鍾善藤在偵查中坦承收賄;吳孟德承認收受兩百萬元,但否認是賄款;木川良二也否認行賄。
起訴書指出,二00二年五、六月間,高雄捷運公辦六標公告招標前,張志榮(六十九歲)與陳建廷(四十一歲)邀鍾善藤與吳孟德在台北市中泰賓館見面,遊說鍾、吳兩人協助日商華大成公司拿到公辦六標中的兩個區段標工程。
張志榮、陳建廷為了向華大成公司副總經理木川良二證明兩人確有能力協助取得標案,同年六月十四日由陳建廷與他的父親陳田仁邀請木川良二到台北市敘香園酒樓吃飯;張志榮另邀鍾善藤與吳孟德赴宴,這場飯局由陳建廷付帳。
事後,木川良二因考量華大成公司人手不足,僅有意承攬CR5標;木川良二餐後表示同意支付一億二千八百萬元給陳建廷,其中三千二百萬元交張志榮,由張負責打點鍾善藤與吳孟德。
為了掩飾賄款,陳建廷還以他的雅興公司名義與木川良二簽訂“服務工作協議書”。
至於CO2標部分,陳建廷經由木川良二介紹,認識日商前田建設工業株式會社,前田有意和高雄市隆大營造合作競標。張志榮要陳建廷與前田、隆大簽訂備忘錄,並要求將總投標價百分之四的“備標諮詢顧問業務費”(即賄款)給雅興公司,其中四分之一付給張志榮。
二00二年六月十六日,在鍾善藤及吳孟德等人運作下,華大成與高雄市聯鋼營造的組合順利取得CR5標,前田與隆大的組合也取得CO2標,標比分別為百分之九十七點五及百分之九十九點八三,均相當接近底價。
二00三年一月間,華大成公司依約支付日安公司共一億二千八百萬元,同年二月間,陳建廷分多次以現金提領,共交付張志榮及三千二百萬元。
不過,前田事後遲遲未給付賄款,張志榮要求陳建廷向前田催討四千五百六十萬元,但前田認為得標價格太低,要求降低賄款金額。
張志榮還透過木川良二向前田的日本總公司施壓,後來前田台灣分公司負責人田中忠雄同意分兩次支付張志榮兩千萬元,但卻只付了一千萬元現金,因陳建廷寄存證信函催討,引起田中忠雄不滿,拒絕再付另一千萬元,後來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