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1日電/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上午指出,陳水扁以憲法第52條刑事豁免權和所謂的“行政機密特權”為由,透過民進黨團、府、院三方聲請釋憲,在檢方偵辦之初又搬出“甲君”這種“假情報員”之說;“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竟說“‘法務部’沒有單獨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實在有辱“正義之師”的名號。黨團痛批“法務部釋憲日”,就是“司法死亡時”。
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及機要費弊案,遭檢方認定為共犯起訴,全案現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由於檢察官在起訴內容明載待陳水扁卸任後,也應採取訴追動作,因此陳水扁以憲法第52條刑事豁免權和所謂的“行政機密特權”為由,透過民進黨團、府、院三方聲請釋憲;此舉引發各界議論。
東森新聞報道,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首席副書記長徐少萍、“立委”林德福、李慶華上午都痛批陳水扁所為,他們也對於“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所言“法務部沒有單獨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感到不滿,質疑掌管檢察署的法務部,怎麼可以一手任檢察官提起追訴,另一手卻又聲請釋憲,來打擊檢察官?
黨團質疑,連檢察總長陳聰明都認為,“法務部”不宜聲請釋憲,如今照李進勇所言,難道“行政院”要求“法務部”“引刀自宮”,“法務部”也要遵照辦理嗎?“法務部”難道只為陳水扁一人服務?而非為臺灣、為民衆服務?黨團建議“法務部長”施茂良,一旦由“法務部”聲請釋憲,就該下台。
至於“立委”李慶華,則是再度重提陳水扁當時搬出“假情報員”塘塞檢方的做法,痛比陳水扁為了逃避他曾承諾“一審有罪就下台”的情況發生,才聲請釋憲,阻礙司法審判,他質疑台灣已無公平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