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發現:排黑條款牴觸黨章 馬英九可解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5 12:03:58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到南台灣,拜訪屏東里港在地酪農。
  中評社香港2月5日電/為了幫馬英九的特別費問題解套,國民黨已經找出兩全其美的辦法,黨中央意外發現,以前只在中常會通過的“排黑條款”,根本與現行的黨章牴觸,在母法優於子法的原則下,排黑條款不用修,因為以目前而言,它根本無效。 
 
  東森新聞報道,深受特別費困擾的馬英九,幾個月來,總是眉頭深鎖,基層為他解套的聲音不斷,從蔡正元要提政治迫害條款,到陳朝容嗆聲包圍侯寬仁老家,他都不願接受。 

  不肯黨內為他量身訂做,馬英九只能強調自己的清白,不過,光有信心不能保證不被起訴,在不增加政治迫害條款的前提下,有什麼辦法能夠幫助馬英九呢?答案就在黨章裡面。 

  翻開國民黨的黨章第43條,里頭明確規定,一旦遭到法院一審判決有罪者,不能代表黨參選公職,這是馬英九上任黨主席之前的規定,所謂的“排黑條款”,卻是馬英九去年增加的提名辦法,黨章沒有更動,子法逕行增加,在子法不能優於母法,法律不能牴觸憲法的大前提下,嚴格的說,馬英九的排黑條款,目前根本無效。 

  既然無效,當然也就沒有修正或是量身訂做的問題,只要中常委主動提出疑慮,馬英九的起訴及下臺魔咒,頓時立刻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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