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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緝捕王又曾:政治踢不動司法鐵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6 09:05:05  


  中評社香港2月6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說,政府試圖在海外將王又曾夫婦緝捕到案,霹靂行動卻功虧一簣。台灣“外交部”為了有負人民期望而道歉,“行政院長”蘇貞昌也承認緝捕工作尚有待“冗長的時間,艱辛的歷程”去完成,可見對於將此二人逮捕回台受審之事,似已不像最初那般信心滿滿。 

  這兩天,各界紛紛議論並檢討這次海外緝捕行動未能一舉成功的原因。當然,蘇貞昌所謂“相關團隊非常努力,很多事不足為外人道”的辛苦,不應完全抹殺。但另一方面,政府在非本土領土上抓人,卻以鑼鼓喧天的大動作進行,且對各種緝捕進度作了過分樂觀的預估;所以輿論指責相關單位犯了搶功和誤判的過失,殊非責備過甚之詞。

  據報導,民進黨政府高層一直從“外交”斡旋的角度使力,這也是任務失敗的第一時間由“外交部”出面向人民道歉的原因。我方寄望“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發揮作用;但此一協定對美國並不具備義務遣返台灣人犯的約束力。也有人因此認為是由於我方對“外交”涉“不夠力”,才未獲得新加坡和美國的全力協助。台新高層互動今不如昔,自是事實;但如果完全歸咎陳唐山當年的“鼻屎說”造成如今新加坡未在緊要關頭協助臨門一腳,可能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事實上,如果我們仍陷於外交悲情論,或全以台灣島內所習慣的政治思維來考量這次海外抓人行動的進退,恐將無功而返。原因無他,新加坡和美國都是法治國家;台灣想用政治的腳去踢兩國司法的鐵板,只會自討沒趣,這應是我們學到的最大教訓。

  社論說,王又曾大鬧新加坡樟宜機場,以及在機上高喊“我也有人權”,雖說可能是高人指點下的無賴脫身之術,但正是以走在懸崖邊上的險招考驗一個國家的法治和人權標準。在台灣,王氏夫婦臭名遠播已到人民“皆曰可殺”的地步;但法治國家卻要遵循“非經正當程序不得定罪”的基本原則,並不因人人皆曰可殺就自動將其人逮捕入罪,甚至還要容忍“壞人也有人權”的信念。所以新加坡政府未強迫限制王又曾的人身自由,美國至今也只將王又曾的個案交由移民法官處理,因而進入連美國國務院都無法插手指揮的階段。關在聖彼卓拘留所裡的王又曾拒絕與我官員見面,我方亦無法強行多作要求。所謂“進入司法程序”的嚴肅性質,不能以外交或政治的力量去干預,這才叫做司法獨立,也是一個國家維持“法治”精神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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