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7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的透視集今天發表一篇評論文章說,王又曾與其四房王金世英在島外丟盡了台灣人的臉。我們拿新加坡、美國沒辦法,但是,難道也拿自己人沒辦法嗎?即是,他們是怎麼出去的?以及,這樣的人為什麼還能出去?若沒有人為他們撐腰打點,鬼都不信!
文章說,所謂“怎麼出去”,是指他們離開桃園機場走的是“公務門”,這個門一般老百姓是沒資格走的,要從這裡出去,得有公文或重要公職身份。王又曾曾經是“國策顧問”,但現在不是了,所以身分不符,那麼,就必須有上級公文,或是“長官電話”,只要航警局說清楚,就真相大白,為何航警局不說,警政署、“內政部”、“行政院”都不追究?
所謂“為什麼還能出去”,是指王氏夫婦掏空企業資金,至少在三個月前就出現跡象,情資單位難道都沒有發現嗎?如果發現,是誰把這件事壓下來?尤其是,這期間王金世英把王又曾放在上海,她還來過台灣兩次,進出如自已家門,這又是什麼道理?
文章指出,許多人懷疑,有高層不希望他回來,因為若王又曾被遣返,必難逃司法審判,罪證既如此確鑿,以他的年紀,恐將老死獄中。王又曾不會不明白自己的處境,因此他反正是賤命一條,咬出拿過他錢的人,以及揭穿他所看到的掌權者惡跡亂行,便十分可能,放他出去,出去後不讓他回來,這不是“雙贏”嗎?
凡是不恥王又曾行為的台灣人民,應要求政府解釋上述疑點,只要去查,不消半天就可查出來:否則,在美國花大錢請律師,又說要循外交途徑引渡他們回來,不過又在玩騙人的把戲罷了!能做的事不做,卻去做沒有把握的事,有這種政府,王又曾安啦! |